8(1/1)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

我驚得目瞪口呆,望向她,探事女娃笑意盈盈。

“我們走訪過工廠,他們說王莊與黃誌強兩人根本不認識。”

她說:“不認識就不能配合了嗎?”

不認識也能配合?我喃喃自語:“難道真的是玄學起作用了?”

“不,事情有兩麵性,一麵是必然,一麵是偶然。”

她神色肅穆,我不禁坐直身子,洗耳恭聽。

“甄德誌的所作所為表明他的死是一種必然。”

“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人不收自有天收。”

她的解釋令我豁然開朗。

王莊與黃誌強都想殺甄德誌,不同的是,王莊預謀中午至兩點間殺人,黃誌強預謀在三點至五點間動手。

八月五日中午十二點,王莊尋找合適時機動手。

甄德誌的辦公室是他犯案場所, 所以不允許其他人進入。

這就給了王莊可乘之機。

王莊待四下無人時,衝進辦公室將甄德誌殺死。

將刀洗乾淨後已是兩點。

黃誌強借口文件沒帶回到工廠,實則是為了殺死甄德誌。

可剛進去,就看見滿臉是血的甄德誌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雖然不知是誰殺的,可對原本就想殺甄德誌的黃誌強來說,此時隻需要不讓甄德誌向外求援即可。。

於是,黃誌強什麼都沒做,就達到了目的。

“證據呢?”我皺著眉頭問道。

“隻需要查查黃誌強最近有沒有去過藥店買安眠藥就知道了。”

“原本黃誌強是打算下藥,可甄德誌已經瀕臨死亡,他何必多此一舉。”

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王莊為什麼把刀寄進警局。

她回道:“沒有解釋的話,隻能歸結為巧合了。”

“地址填的不是永安路一百一十號嗎?如果他不知道一百一十號就是警局呢?”

的確,如果目的是往警局投遞的話,一定會寫一百一十號某某公安局。

我未來得及道謝,忙跑去警局說出這一猜測。

高遠警官震驚看著我,隨後便去調查黃誌強最近有沒有買過安眠藥。

距離他公寓不遠的一家藥店,證實他在八月四號下午買過一瓶。

另外,警局同事去往黃誌強家裡搜查,居然找到一把菜刀。

原來黃誌強打算在五號下午用安眠藥迷暈甄德誌,再動手殺害,結束後去找顧客,形成不在場證明。

可麵對瀕死的甄德誌,他的準備成了無用功。

據黃誌強所說,甄德誌當時失血過多昏迷,中途醒來一次,所以王莊沒有完全殺死甄德誌。

是黃誌強的袖手旁觀導致甄德誌死亡。

我們逮捕黃誌強,連同之前幫助甄德誌誘騙女工的罪一起罰。

接著王莊也被抓,我們詢問他為什麼要把刀寄到警局。

他的回答令眾人吃驚:“我瞎填的,隻想把它送走而已。”

旁邊鄧智警官捧腹大笑:“是我贏了,我就說菜刀寄到警局,一定是巧合。”

案件結束後,我感覺自己有什麼事忘記了,直到去逍遙津感謝她時,她氣鼓鼓的伸出手,我才想起來,自己忘記付錢了。

“本來是一百塊,加上這幾天的利息,就算你一百零五塊。”

我笑著將錢給她,感慨萬千。

她雖然身材嬌小,可竟然能為逮捕殺人犯出一份力。

人不可貌相,古人誠不欺我。

網頁閱讀不過癮?點擊此處下載APP後繼續永久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