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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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調查其他人的李律師和警察也都回來了,經過幾人查到的線索發現,親友幾人都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王天儒的弟妹袁可聲稱,王天鳳遇害那天,自己九點參加完晚宴回到了房間休息了。

王天儒的侄子王文瀚說,自己在外麵的小涼亭裡獨自喝酒,因為沒有證人並沒有能證實他所說的是真是假。

王天儒死去的二姐的女兒王星和她的丈夫張澤所說,兩人參加完晚宴後,去劇場裡排練劇本,因為兩人第二天還有話劇要表演。值得一提的是,兩人的話劇院離王天鳳的房子很近。據鄰居所說,兩人最近一直在找王天儒借錢,希望可以自己開一家話劇院,但王天儒並沒有答應。兩個人有很強的殺人動機。

而王星的姐姐王月,這個人是一個愛心基金會的成員之一,最近正在為籌備貧困兒童的資金而忙碌著,此人也有一定的嫌疑。據她自己所說,案發當晚她正在基金會上的發言稿。值得一提的是,王月是王天鳳遺產的唯一繼承人,王天鳳早就立下遺囑,要將自己的遺產交給王月。

七個人全都有不在場說明,但是不在場說明的證據並不夠強硬。這讓張誌誠對案件的調查一下子陷入到了僵局之中。

很快,警方那邊傳來了一個新的消息。王天鳳的室友林琳,在家中遭人下毒,幸虧王月當時正在整理王天鳳的遺物,聽到了林琳的求救,將她送往了醫院,林琳這才得以撿回一條小命。

張誌誠立馬前往了醫院調查真相,據林琳自己所說。

林琳說:“我的朋友之前和我說她近期要結婚了,我今天收到一個匿名的蛋糕,我以為是我朋友寄給我的訂婚蛋糕,我也沒有多想就吃了,但是沒有想到蛋糕裡竟然下了毒。”

經警方的檢驗,在蛋糕裡檢測出了砒霜。

莫非是因為林琳作為王天鳳的室友,凶手怕林琳知道了什麼秘密,所以下此毒手,想要借機除掉林琳。張誌誠心裡暗自想到。

為了防止再有人遭到迫害,張誌誠決定將眾人聚集道王天儒的彆墅裡,同時,所有人在一起,聊天中或許凶手會露出自己的破綻。

為了讓眾人放鬆警惕,張誌誠宣稱要將彆墅賣掉,讓大家過來挑選一樣物品留作紀念。

張誌誠和李律師率先來到了彆墅,袁可和王文瀚自從丈夫死後,便一直居住在王天儒的彆墅中。

張誌誠找到了正在打掃衛生的袁可。

張誌誠問:“我聽管家曾經說過,王天儒死前曾經和你的兒子王文瀚大吵過一架,你知道原因嗎。”

袁可一聽這話,頓時慌了神,手一哆嗦將手中的蠟花瓶不小心摔倒了地上。

張誌誠一看她的表情,料到她肯定有什麼事情在瞞著大家。

袁可將地上的花瓶碎片撿了起來,強裝著鎮定說:“我,我並不知道這件事。”

袁可不願意多說,張誌誠自然不好意思繼續追問下去。這時,眾人陸陸續續的也都到了彆墅。

李律師卻偷偷找到了張誌誠,將嘴靠近張誌誠的耳邊說道:“我剛剛在公文包裡找到了房產證,有人偷偷將它還了回來。”

張誌誠眉頭一皺,他不明白凶手為什麼突然將地契還了回來。

眾人圍坐在餐桌前,正在商討著帶走什麼東西。

趙澤說:“我想把這個餐桌帶走,這是用名貴木材做成的,看上去非常的不錯。”

王星卻提出要帶走玩具小屋,那是她同年時的玩具。

王月剛準備開口,林琳就搶在她之前說道:“王月,你可以選擇那個蠟花,那個蠟花非常的好看。”

就在大人議論紛紛的時候,羅素梅徑直走向了林琳的麵前說:“你能幫我去準備一些餅乾嗎,我的丈夫剛醒,需要吃點東西。”羅素梅的語氣中帶有一絲命令的語氣說道。

林琳身子微微一僵,緩緩抬起了頭,神情僵硬的答應了羅素梅的要求,起身離開了。

可憐的林琳,明明是做為客人來做客的,卻像個傭人一樣的被使喚。

林琳離開後,王月終於開口,她表情略帶嫌棄的說:“林琳真是沒有品味,她上次還問我要姑姑的一幅畫,那幅畫就是姑姑模仿郵票上的東西畫的,並沒有什麼特彆的。”

張誌誠聽到了這話仿佛想到了什麼。

很快管家便準備好了晚餐,幾個人邊吃著飯,邊有說有笑的聊著天。

王月笑著說:“你們知道人照鏡子的時候,鏡子裡的和現實正好相反嗎?”

眾人都在說之前從來沒有注意過,唯獨隻有袁可坐在椅子上,眉頭緊皺,像是在思索些什麼。

張誌誠注意到了袁可的異常,開口問道:“袁女士,你在想什麼?”

袁可一下回過神,連忙說道:“我突然想起來晚宴上好像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是具體是什麼我想不起來了。”

張誌誠說:“如果你想起了什麼重要線索,一定要第一時間告訴我。”

晚餐過後,眾人就開始挑選起了自己要帶走的紀念品。

“你們快來看我發現了什麼!”王星的一聲大叫,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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