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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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在想,要是我是女性,發現了我喜歡的人,我會怎樣去表達。

你的想象力實在是豐富。

小林,你要是女性,我肯定愛上了你。

滾你的蛋。哈哈,誌剛越來越有趣了。

誌剛興衝衝的跑去找青青倩倩,每個星期六的晚上,學生們自己都要舉行學生派對,文科院在東區大禮堂,理科院在西區大禮堂。最近學校瘋狂的發展,又有大動作,大有生成三胞胎的決心,意圖把哲學係、經管係幾個旁門左係從文科院分離出去,成立社科院,即東院和西院之間又加一個中院了。

上個星期六,向誌剛在東院陪青青參加了派對,這個星期六他要讓青青到西院來參加派對,也好向自己的同學展示自己的女友非常的棒,大肆炫耀女友的多姿多彩。男青年的快樂,有百分之八十建立在彆人對自己的女朋友的讚歎之上。

可是青青倩倩不在,問她的閨中密友,也不曉得她的下落,一吃完晚飯,小青就像一朵彩雲消失在天邊。

誌剛隻好跑回東院。晚上和林天一起玩吧,沒辦法,找不到青青倩倩。

回到寢室,一眼,誌剛就看到青青倩倩和小林有說有笑。

誌剛如同山東大漢,剛吃了蔥油大餅的口氣,說:“青青,原來你在這裡啊。我還去找了你。”

林天無辜的眼神看著誌剛。

這眼神裡含有——“不關我的事啊。”

向誌剛看得懂一切女孩子的眼神,看不懂一切男同胞的眼神。

而青青倩倩來找林天,隻為了一件小事。

這件小事於一首詩有關。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青青倩倩拿著一本詩集,折疊了這首詩所在的位置,指給林天看——我不懂。

這是唐朝李商隱的《夜雨寄北》,青青倩倩看不懂,林天更不敢懂。

隻得另看一首: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

這回懂了,亡國哀思嘛。

誌剛這時回來了。

青青倩倩對誌剛說:“我看到了你,但我沒有叫你。”

那時,誌剛在東去的校公交車上,青青在西來的市公交車上。二車相向行駛,越來越近,然後背道而馳。

誌剛傻傻的問:“為什麼不叫我?”

青青說:“不想叫。”

“為什麼不想?”

“不為什麼就是不想。”

“我可是學生會主席啊。”

青青也忍不住笑了,隻是這笑曇花一現。

青青說:“你忙啊,小女子我不敢叫你。”

誌剛頂天立地,豪氣乾雲,曰:“原來還在生我的氣,如此幽怨。OK,我答應你,以後一定多陪你看電影,壓馬路,逛各大商店。”

青青說:“不必,我有小林陪。”

小林立刻抗議:“我也是大忙人,而且比誌剛還忙,你不能歧視我。倩倩,聽你的口吻,似乎我是閒人。”

青青嫣然,說:“閒人好,有女孩子陪。”

小林再抗議:“我不服。我寧可不要女孩子陪。我要做忙人,不要做閒人。”

誌剛幽默的及時,曰:“你本來就是盲人。通俗的說,就是瞎子,再忙也是瞎子。”

可歎這幽默不合時宜,把牛皮貼到了馬屁股上,連馬屁都拍不成了。

青青說:“向誌剛,你太討厭了,你一來我跟小林就談不成了。”

誌剛再瞎,此時也看明白了一些。

誌剛明白,這不是在開玩笑,青青倩倩是真的嫌他討厭,他在場的話礙眼,他不走就妨礙了青青跟另一個男朋友交談。

誌剛問:“於倩,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小林不再出聲。

青青倩倩一字一句地說:“我不希望你打擾我們!”

“我打擾你們?”誌剛似乎聽到了天下最不可思議的事情。

“你就是打擾我們了。”青青倩倩很堅決,很任性,很倔強的說。

“那你是誰的女朋友?”

“誰的也不是。我就是我。”

“你是我的女朋友,於倩!!”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是你的女朋友?你不要胡說八道。我隻是和你正常來往而已,把你當成普通朋友,當成大哥哥一樣的朋友。”

向誌剛要為自己強壯的體魄感到悲哀了,原來隻把他當作大哥哥!

青青倩倩說:“就算我們的來往比較密切,比彆人都要多多一些,但至少,我從來沒有說過要做你的女朋友。”

向誌剛一下子啞口無言。

小林十分尷尬,手足無措。

於倩看著林天,向誌剛也跟著看林天。

林天無辜的說:“彆看我。你們吵架關我什麼事?好,同學們都出去了,我也該出去了。你們有什麼矛盾你們內部解決,不要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林天要走,想不到被於倩用力推了一下,他出不去了,進退維穀。

林天正要開口。

於倩大聲對林天說:“現在我親口對你說,我要做你的女朋友。從今以後,我對你有女朋友的權利,也有女朋友的義務。我是正式的對你說。你答應不答應?”

向誌剛呆若木雞。

林天仿佛即將登上絞刑架。

於倩忽然一下子淚如雨下,淒涼的讓人心碎。

有詩為讚:盈盈荷瓣風前落,片片桃花雨後嬌。

於倩衝林天尖叫一聲:“林——天!我恨你,你這個笨蛋。你什麼也不懂。”

於倩說完,掩麵而泣,跑出去,跑下樓。

誌剛、林天聽著那熟悉的中高跟皮鞋的清脆聲音,漸漸遠去,猶如金屬花瓣在空中飛舞。

誌剛拿出香煙,抽出一支,遞給林天。

林天接過來,隨手拿起桌上的一把打火機,給誌剛點上,自己也點上。

二人像是在合演一部沒有女主角的啞劇,標題就是——《香煙拒絕女人加入》,副標題就是——這是男人的世界。

林天說:“誌剛,你相信我,我絕對沒有說過一句要和青青倩倩在一起的話。我再怎麼說也不會那麼沒道德。朋友之妻非禮勿視。”

誌剛說:“我知道。”

林天木然,說:“青青倩倩這個名字還是你給叫出來的。好好想想。你快去追她吧。”

誌剛吐出一口煙圈,長噓一聲:“不必了。”

林天訝然,臉上有十萬個為什麼。

誌剛說:“不過就是普通朋友。她說的沒錯,她的確什麼也沒有說過,從來沒有。是我自己強加給了自己那種錯覺,以為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林天的煙一直在空燒,煙塵在半空中飄蕩,他並不抽,煙灰掉到了地上,露出一截很紅亮的煙頭,然後又被煙灰埋沒了,隻剩下青煙絲絲縷縷。

林天說:“至少這錯覺青青倩倩看出來了,但她並沒有反對,一直以來都不挑明,這已經暗示了她已經默許。默許,在某些形勢下是受到公認的,她就是你的女朋友。所有的同學都認定你們是在戀愛,你們不承認也不行。”

誌剛說:“如今是法律社會了,一切都要講究真憑實據。”

林天不禁想起劉翠兒,深感如今的女孩子真是非常難以預料。

誌剛說:“她剛才說,她要做你的女朋友。林天,你還記得嗎?我跟你說過,如今的女孩子坦白的讓人受不了。這也說明了另外一點,如今的女孩子,她要是不坦白,那她就一定不想留下任何把柄,隨時準備著換一個更合適自己的男朋友,所以於倩從來都沒有對我坦白過。而……劉翠兒……坦白的讓人受不了。現在,於倩對你坦白的是否讓你受不了了。”

林天聽了不舒服,誌剛這樣說是把男女之間純潔的感情想的太庸俗了。

林天說:“就算我們大學生並不真正的懂得愛情,也談不上愛情,隻不過是彼此有好感而已。可至少,應該彼此是認真的,真誠地對待對方。”

誌剛說:“你說的那句話對,我們隻不過是彼此有好感而已,並不是什麼愛情。所以我們在一起說分手也就分手了,不需要有什麼理由,本來就是有點好感而已,現在好感已經不足以維持彼此的頻繁交往,所以……”

林天無言以對。

誌剛說:“其實這才叫真正的愛情。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掩飾,要麼在一起,要麼不在一起。真正到了結婚的時候,那就不叫愛情了,叫婚姻。一個人可能得不到愛情,要得到婚姻,隻要到婚姻登記處辦張結婚證就行了。”

林天看著誌剛,誌剛似乎成了醍醐灌頂的仙人。

誌剛說:“婚姻可以讓二個毫無感情的人一生一世都相處在一起,婚姻是為了彆的,比如有錢有勢。那根本就不是愛情,那已經是麻木了的感情,庸常。我算明白了,我們大學生這才叫愛情,純粹,自私,天然,不要任何東西,隻要彼此的感覺合不合得來。感覺好就在一起,感覺不好了就分手。”

林天想不到誌剛真的成為了哲學家。

管理員路過,見到寢室裡煙霧繚繞,喝斥道:“寢室裡不許抽煙,要抽煙到衛生間去。”

誌剛說:“我就是要在自己的寢室裡抽煙,我又沒有影響到彆人。我就是抽了,而且打算抽完,怎麼樣,這是我們的寢室,我們兄弟幾個都同意,又沒有到彆人的寢室裡去,這是我們的隱私權的一部分。”

管理員惱火了,衝進來,大聲質問。誌剛毫不退縮,一來二往,誌剛和管理員越吵越厲害,終於……

看來誌剛並沒有成為用理智戰勝一切,用真理教育一切的哲學家,還是很沒有哲理,理智給粗俗讓了路。

不過,也未必就不是哲學家了,因為——最懂哲學的大哲學家也常常會無理的大吵大鬨,與自己神聖的職業自相矛盾,蘇格拉底就是典型的例子,怕老婆,經常受氣,所以對陌生人特彆粗暴,但他是眾所周知的世界大哲學家。

誌剛也是這樣,不排除他將來成為大哲學家的可能性,他的大腦是講理的,可他的嘴巴不講理。他的大腦是真理的大腦,他的肉體是野蠻的肉體。一個人上了大學就會文明禮貌,一個人長的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就避免不了有暴力傾向。所以一個虎背熊腰的男大學生就會在最文明最神聖的地方做出最不文明的事情來。

這就是哲學的精髓普遍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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