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認,除了和可晴、畢水清有不正當的男女私情外,還曾做出一些並不太正大光明的決定,比如在一些重要部門安插一些和他關係不錯的朋友,也曾了妥協讓步。但總體來說,他還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政府官員。對畢水清透露出的有關“一號種”的事,他是痛恨的,當畢水清提出用這一招來作為殺手鐧去擠倒對方時,甄海城是興奮的。因為這一招不但使“一號種子”不能坐上市委書記的寶座,甚至還將被驅除政界,成為階下囚。然而,他十分清楚,“一號種子”是相當狡猾的,他決不會在那個地產商的五十萬人民幣一事上留下任何證據。而沒有證據,你頂多隻能是懷疑,懷疑是定不了罪的。“一號種子”最壞也隻是落得個工作上的失誤,甄海城十分清楚,“一號種子”和上層的關係,那些支持他的人的手腳也都不是乾淨的,拿了五十萬的“一號種子”是一個非常諳知如何打通各方關係的圓滑政客,誰都清楚,這年頭沒有金錢攻不破的關係。
問題關鍵在於野衛肯不肯出麵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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