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論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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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願意替我去向那兩位可憐而又可敬的人奉上兩大杯冰爽新鮮的啤酒嗎?我想即使光明之主也不會拒絕在一個人生命的最後時光裡,為他提供一點幫助。”李維斯向酒館老板問道。

“當然!很樂意為您效勞!”酒館老板高興地說,“我相信安德魯和弗蘭肯先生會非常感謝您這樣慷慨的人士!”

酒館老板說著,往兩個大號鐵盅倒滿了黃澄透明的新鮮啤酒,隻是現在客人多了起來,他卻抽不出時間將啤酒給行刑台上的安德魯和弗蘭肯送去。

“好了,老板,就讓我的兩個同伴送過去吧!”李維斯說著,示意兩位水手將那兩杯滿滿的啤酒給安德魯和弗蘭肯送去。

李維斯看著兩人將啤酒端到了行刑台前,向守在一邊的士兵們詢問,得到允許後,每人端著一杯啤酒送到了安德魯和弗蘭肯的口中。一大杯冰爽可口的啤酒下肚,安德魯和弗蘭肯都精神了起來。

“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助!我會為你們祈禱的。”安德魯說。

兩名水手聽了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人瞧了瞧四周,低聲說:“請你們喝啤酒的人是我們的主人,李維斯王子殿下!他就坐在對麵酒館的窗子前,你們看到了嗎?就是對麵的那個大窗子……”

兩人說完很快離去了,而安德魯和弗蘭肯則始終盯著酒館的窗子。

這一切都被李維斯看在眼裡。湛藍的眸子在轉動著,不知道在思量著什麼。他想了想,對酒館老板說:“老板你之前是說安德魯是一名劍術高超的大劍師?”

“是的!安德魯的劍術是我見過的人中最高超的!有時候偷偷來這裡光顧的那些凶殘的海盜們都不敢招惹安德魯,他們害怕安德魯手中的利劍!”酒館老板說。

李維斯又問道:“弗蘭肯是一位出色的造船師,那麼納加德造船廠沒有設法解救他嗎?”

“這是奧爾良光明教堂審判長和奧爾良港督同時下的判決令!”酒館老板攤著手,聳聳肩說,“沒有人願意得罪他們而為弗蘭肯脫罪,更沒有人願意為他付出代價!”

李維斯聽了,了然地點了點頭,但心中鄙夷不已:這樣的人才是可以衡量的嗎?這明顯是一項低付出高回報的投資啊!心裡下了某個決定!他再次通過窗口向安德魯和弗蘭肯看了一眼,但這次他竟然莫明其妙地舉起右手揚了揚,誰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他們一直等到中午,艾德和艾諾終於將皇家流浪者號需要的物資和食物淡水都采購完畢。艾諾和其他人將物資裝船,而艾德則帶著兩個人前來酒館與李維斯會合,李維斯吩咐給每人來一杯啤酒。

“艾德,我們還剩下多少錢?”李維斯問。

“3015金幣,72銀幣,殿下。”艾德順口說了出來。

“很好,”李維斯沉吟了一下說,“你去將3000金幣拿到這裡來,我會在這裡等你。”

“3000金幣!?你要用它們來乾什麼?”艾德一臉肉疼的表情問道。

“你會知道的,去吧!”李維斯神秘地笑了一下。

“好吧,你是王子你說了算……”艾德很是猶豫,那些金幣在他手中還沒有停留過多少日子呢!他實在是舍不得那些金光燦燦的金子就這樣離開。

李維斯好笑地拍了他一下,說:“去吧!彆舍不得,我們以後會擁有更多金幣的!”

艾德悻悻地笑了一笑,說:“我不是那個意思……那是屬於你的財產,你有權利使用它們……”

很快,艾德帶著兩個人去了又回,手裡抱了一個沉重的箱子回到酒館中。

“嘭!”箱子重重地落在了李維斯麵前的木桌上,發出沉重的一聲悶響!

“這裡是3000金幣?”

“是的,3000整。絕對不會多出一枚的!”艾德說。

李維斯點了點頭,道:“讓兩個人抬著它,我們要去拜訪審判長大人……”

艾德一行人莫明其妙地跟在李維斯的身後,他們來到了光明教堂前,他們遇到了一位白衣教士。

“神父!”李維斯叫住了他,向他行了光明教禮,“我想求見審判長大人!可以請神父代我通稟嗎?”

白衣教士打量了他一下,掃視著他身後的艾德五人,目光落在了兩位水手抬著的箱子上。李維斯也不動聲色地觀察著他,見此,他向艾德遞了一個眼神。艾德了然,肉疼地從錢袋子裡摸出了10枚金光燦燦的金幣,奉到了白衣教士的麵前。

白衣教士看了四周一眼,麵無表情地將金幣揣進懷中,道:“跟我來。”

李維斯鬆了一口氣,跟在白衣教士的身後,來到教堂的後麵,穿過左邊的一條甬道。出現在他們麵前的是座花崗岩砌成的殿堂,正是奧爾良光明教堂審判廳的所在。

經過白衣教士的通稟,十多分鐘後,審判長詹姆士接見李維斯。

“孩子,你因何事見我?”審判長說。

他的語氣顯得和藹可親,淡淡的笑容讓人產生親近感。但李維斯知道,人不可貌相,正是眼前這個看似親切的人簽署了處死安德魯和弗蘭肯的命令,實在不會是個仁慈的人。

“我為了向你購買兩名奴隸而來,尊敬的審判長大人!”李維斯恭恭敬敬地說。

“奴隸?”審判長很疑惑,“你可能搞錯了,我的孩子。我這裡沒有奴隸,能夠在這裡停留的都是主的仆人,我們為至高無上的光明之主服務。”

李維斯心中卻是暗罵不已,這樣的人臉皮厚得真是沒邊了,要修練多久才能練就這樣無恥之徒啊!但他臉上卻一點也沒有表現出來,還是那樣真誠的笑容,說:“噢!我說的是廣場上的兩名死刑犯!如果審判長大人同意的話,我想將他們當做奴隸買下來。”

聽得此話,審判長臉色一正:“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我的孩子。他們不是奴隸,他們是犯下為嚴重罪孽的犯人!是死囚!今天下午他們就要接受死刑,結束他們罪惡的一生。”

“是的,我同意審判長大人的說法。”李維斯說,“但我想,就這樣將那兩個人處死,對於港督大人的那兩名死去的衛兵是極不公平的!”

“嗯?為什麼這麼說?”審判長突然好奇了起來,他很想知道李維斯為什麼會有這種說法。

“很顯然!那兩名衛兵都是他們孩子的父親,他們妻子的愛人,他們父母最愛寶貝!總之,他們兩個都是他們親人最心愛的人。然而他們的死會在他們親人的胸膛上留下一個永遠無法愈合的傷口,而對那兩個犯人的懲罰,隻是用刀在那個凶手的脖子上割一下,讓那個使他們的親人在精神上會痛苦很久的人隻受幾秒鐘肉體上的罪,審判長大人覺得那種補償夠嗎?”李維斯說。

審判長沉默了一下,瞪著眼睛看著李維斯說:“那麼,你認為這種懲罰不夠嚴厲嗎?”

“當然是不夠的!”李維斯說,“主創造了人,他允許人人都能享受生命,然而殺人犯卻奪走了他們的生命,使他們的親人痛苦。而對凶手的懲罰是用刀砍下他的腦袋,難道這樣就算是為死者報了仇嗎?卻想不到,最後得益者竟然還是那些殺人的凶手,因為在全世界人的眼裡,他已是清白的了,在主眼裡,他的死已經抵罪了!不,不,主不會允許凶手就這樣容易地得到解脫!”

“那麼,”審判長沉吟著,“你認為應該怎麼做才能使凶手得到足夠的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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