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情調的男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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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燒紅了雨薇的 麵頰。她現在想起那個預訂的小牌子來了。她心一橫,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撒賴撒到底了。

“我先來,你後到,怎麼見得這位子就是你的?”

“這個。”他指著座位上刻著的序號。“親愛的小姐,首先因為店主是我的好友,其次因為今天是阿辰,他特地留了這個位子給我。”

雨薇一看,序號是423,今天可不是四月四月二十三號嗎?她的臉更紅了,再也找不出話來搪塞,隻恨腳底沒有一個合適的地縫可以讓她即刻鑽入。她站起來,含糊地說了一句對不起,就倉皇地逃離現場,似乎聽得那人還在後麵喚她,她也沒有勇氣回頭。

等雨薇坐著計程車到了家,要付錢的時候才發現提包遺忘在咖啡廳裡,她仔細想了想,包裡有三張信用卡,一疊名片,一些現金,不值得為此再回去受人奚落,立刻就打消了返回去取的念頭。

“沒想到他給我寄回來了。”雨薇吃著炒米粉,笑著搖頭。事實上應該她給人家賠不是的。

“你呀,”珍兒也笑。“就是平時在公司裡頭頤指氣使慣了,到外麵也改不了神經兮兮。”

“珍兒,不要借題發揮,我對你不錯耶!”雨薇警告她道。

珍兒扮個鬼臉,說:“這個謝尚誌拾金不昧,倒是個好人,你打算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你找一張感謝卡出來,幫我寄給他羅!”

“就這樣?”珍兒下意識很不甘心。

“就這樣。”雨薇回答的乾淨利落。

令雨薇沒有料到的是,十來天之後,她收到了謝尚誌的回信。

他在信中說,上次回國探親,家中親友為他絡繹不絕地介紹女朋友,適巧他的生日,更以為他慶生為名,開打派對,召集一扮庸脂俗粉對他輪番進攻。他不勝其煩,好不容易殺出重圍,衝到好友的咖啡廳躲避,沒想到竟與雨薇短兵相接。害雨薇當眾尷尬得落荒而逃他事後想起來甚覺過意不去。“也算不打不相識吧。”他寫道。

雨薇展讀他的信,想他在美國一路碩士,博士 念下來,又在美國工作,少說也有十年吧,中文卻依然如此流利生動而不乏幽默感,委實難能可貴。況且,如今電腦四通八達,已經很少有人用手寫信了,然而手跡所帶給人的親切感卻遠遠不是電腦打字可以取代的。更何況,他的寫字得如鋼筆字帖一般的端正漂亮。

雨薇也曾在美國讀書,對大小留學的中文程度可以說是了如指掌,她是對中國人的方麵情有獨鐘 。這種鐘情的蔓延造就了她個性的敏感多情。

因此,謝尚誌的這封信讓雨薇生出惺惺相惜的感慨。於是這次她不再假手於珍兒,提筆親自 給他寫了一封信。

他們的書信往返就這樣開始了。他們在心中討論各種各樣的問題,交換自己的意見和看法。雨薇越來越清楚地感覺到,謝尚誌和她很相似的兩個人,他們對很多事情的看法一致,比如說有有一次他曾這樣議論愛情。

“很多人通過媒妁之言相識,約會,順理成章地結合。但愛情不應該是這樣的。身邊一些朋友都不相信所謂曆久彌新的感情,認為感情的消長不亞於潮水的漲落,沙灘上美麗的幻境尚來不及留下,便已經呈現出淩亂不堪的殘破現實,可是我仍然相信,有一種愛情是永恒的,手機海枯石爛心不改的。”

諸如此類的見解總令雨薇大有知己之歎。平日在單調重複的生活中,雨薇為周遭的瘋狂與偽善所困頓,身體疲憊不堪,心靈也缺乏照料。一旦認同謝尚誌是個知己,給他寫信的時候,就毫不掩飾造作,一味以坦蕩誠懇相待。她在向對方展示自己心境的遊離輾轉之餘,內心對於現實生活中對的一切舍與不舍,為與不為的糾葛,也相應得到某種程度的釋放。

不久,珍兒就察覺出謝尚誌的來信對雨薇的重要。每隔十天左右,太平洋彼岸的信就會翩然而至。雨薇就會連著好幾天都特彆開朗,神采飛揚。

這種情形很溫和地持續了大半年,到冬天將儘的二月初,突然有二十來天謝尚誌都沒有寄過一個字來,雨薇開始還期盼,還等待。結果是一天比一天失望焦躁。珍兒看在眼裡,知道上司的心病,每天大氣都不敢出。

是他出了什麼意外?還是她上封信說了什麼不妥的話惹他見怪?他是決意要從她生活失出了嗎?就像他當時的突然闖入一樣?

雨薇好幾次忍不住想掛個電話給他問個究竟,終歸沒有勇氣拿起話筒。這大半年來,他們在信中幾乎完全沒有涉及私人的感情,就算是好朋友好了,她又什麼立場要求人家每封信準時到她這裡報道。

一天早晨雨薇起來了,化妝的時候,對著鏡子端視自己,她從自己臉上看到,她在乎他。她在與他是不是關心她,她在乎他是不是按時給她來信,她相當在乎他。

然而,雨薇知道他是不是也如此在乎她,她甚至不敢去追尋這項答案。

“很快會過去的,很快會忘記他的。”她在心中對自己無數次地重複強調。

男人,有幾個是靠得住的?她身邊過往的男人,癡情如崔誌宏,固執如;劉彥誌之者,最後還不都是一個個離她而去?她憑什麼在二十八歲已過的今天,還指望一個僅與自己有過一麵之交的男人對她深情不諭。

雨薇隻覺得自己的自尊和自信都受到空前的摧殘,她懷疑自己被人愛的瀆職,夜懷疑自己愛彆人的能力。她的沮喪頹唐注滿全身每個細胞。

電話鈴聲乍然響起,大清早是誰,她直覺地以為是珍兒,懶洋洋地抓起話筒。

“喂,是雨薇嗎?我是謝尚誌,我找你了好久!”對方似乎鬆了一口氣。

“是你!”雨薇確實意外,他們從未通過電話,連信都是寄到公司裡去的。“你回來了嗎?”

“不,我在芝加哥。”他說。“這幾天下大雪,足足有五六英寸厚呢,交通都堵塞了,我們也不上班。”

“是嗎?”雨薇反應過來,他是在家中給她掛電話。她想象不出冰天雪地是怎樣一副風景,此刻,她也實在缺乏想象的力氣和興趣。

“對不起,這幾天沒給你去信。我出了一點小小車禍。”

“啊?你還好吧?”雨薇嚇了一跳,腦子裡一下子浮現出一個渾身上下纏滿繃帶躺在休息室的形象,滿腹自怨自艾的。

“我沒事,我真的沒事。”他急忙解釋。“稍微受了一點皮肉傷,除了寫字不方便之外,沒什麼太妨礙。”

“真的嗎?”雨薇半信半疑。

“真的。雨薇,謝謝你關心我。”他的語氣,聽起來好像得到雨薇的關心是一件很奢侈的希望。

雨薇沉默了,她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雨薇,我這幾天想了很多,”他停頓了一下。“我很想念你。”

這樣的表白,似乎早在雨薇的期盼之中,又似乎在她的意料之外,使雨薇對眼前的情形疑真疑幻如墜五裡霧中。

“雨薇,我真的想念你。”他低聲重複。

一股熱浪自心頭衝進雨薇的眼眶,原來是她在自怨自艾。惱恨他的薄情寡義的時候,他正在那頭思念她呀!憋了幾天的委屈,此刻都化成百感交集的眼淚,她不禁哭了起來。

先是低低的飲泣,然後她回想往事,回想十年枉費了的青春,回想一個個離她而去的人,回想這大半年來與謝尚誌的相知相契,感慨萬端,一發而不可收拾,乾脆放聲大哭起來,恨不能將孤身一人積攢了這麼多年無處發的種種傷心感懷,都趁這一下在他麵前哭個痛快淋漓。

不知過了多久,雨薇忽然意識到電話那頭沒有聲音了,她以為他將電話掛斷了,小心翼翼地試探著喂了一聲。

旋即,她聽到從那麼遠,那麼遠的地方傳來一縷歌聲,是那種深情厚實的男中音。

謝尚誌曾告訴過雨薇,他年輕的時候去過新疆,聽牧羊人在風吹草低見牛羊的大摹上蒼涼地唱過這首著名的情歌。他從此深愛這支歌,認為是對他唯美主義愛情的終極詮釋。她沒想到他會唱。

而且,她在唱歌給雨薇聽。

雨薇幾乎立刻就決定要嫁給這個人。

可是她和謝尚誌畢竟隻見過一麵,她又一著一雙大大的近視眼,當時,也沒有機會端詳他的容貌,時隔這麼久,印象十分模糊。

“你長得什麼樣子?”等他唱完,雨薇這麼問他。傻傻地,很不解風情地問題。

“個子不高,一百六十六公分而已,單眼皮,相貌甚醜,沒有任何專長。”他很認真,又很無奈地告訴她。

雨薇噗嗤一聲破涕為笑,這樣的條件,隻配去做征婚啟事中的某男。

可是管他呢,珍兒說過,一旦愛上了就不會再挑剔身高長相了,哪怕他比某男還差呢,愛情就是這樣的不合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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