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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將頹,暑熱在漸起的晚風中緩緩退去。
淩風從床上醒來,已是饑腸轆轆。
自從上次在魔獸山脈中獵殺一頭血豹時受了重傷後,他已很久沒有收入了。那次受傷,又幾乎花去了他的所有不多的積蓄。
目下,他身上剩下的錢幣,可以很容易地就數清,甚至不用數,他的腦海中也會自動出現一個數目。
窗子打開著,晚風帶來附近飯店濃鬱而熱騰騰的酒菜香味。
淩風不自覺地吞了幾口唾沫的同時,又心感悵然。
他不由苦笑,什麼時候,連吃頓飽飯都成了一種奢求?不亦悲乎?
然而這一切,雖然與他受重傷有關,但是在某些方麵,卻也有點自作自受的意思。淩風之所以會落魄到現在這個境地,也和他不願隨便去找份工作來做有關。隻是,世上的事情就是這樣,每個人的命運都有一個注定的軌跡,在注定的性格驅使下,各自會有的遭遇,其實是無從避免的。
淩風的職業是一名自由獵獸師。
獵獸師這種職業並未興起太久,其主要工作,就是到魔獸山脈中,獵殺各種魔獸,取其晶核拿到城裡商閣換錢。做這一職業,是有較高的入門資格的,一般人,都不具有這個資格。這個資格就是,能夠獵殺一頭魔獸。這個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千難萬難。
對於一般人來說,見到魔獸,隻有夾屁而逃的份,不成為魔獸們的腹中餐,已實屬萬幸了,更何談獵殺魔獸?
淩風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名獵獸師,除了他身具異能之外,還和他在仙武學院四年的專業學習分不開。一年前,他畢業於仙武學院,畢業後來到這座名叫龍淵的城,雖是一名低級獵獸師,但是他的生活過得並不差,甚至比許多從事其他職業的人,過得更富足而悠閒。要不是兩個月前他受了重傷的話,這種狀態,無疑會繼續持續下去。
那次獵殺那頭中級魔獸血豹,改變了這一切,雖然事後,他得到珍貴的血豹晶核,換了不少錢,同時也為自己將來身份的升級,添上了一個不小的砝碼。但是付出的代價也巨大,讓他有得不償失之感。
用涼水澆了澆臉,淩風頓時覺得清醒了許多。
肚中的饑餓感,使他不得不下定決心要去外麵吃點什麼。
不過雖然餓,淩風並未立即行動,而是習慣性地坐在桌邊,嘩啦啦地掏出身上所有的錢幣,放在桌上。自從他變成窮人以來,沒事數數錢,差不多快成為了一種習慣。
桌子上,白色、黃色、青色的錢幣,閃閃發光。
雪白透亮的,是白銀幣,是這個世界第二大的貨幣。青亮的是青銅幣,是第三大貨幣。一個白銀幣可以換五個青銅幣。黃蒙蒙的是黃銅幣,是最小的貨幣,一個白銀幣可以換五十個黃銅幣。至於錢幣的購買力,可以用黃銅幣來表示,一個黃銅幣可以買兩個饅頭。去飯店吃一頓普通的飯,需要花費六七個黃銅幣。
現在桌上共有一個白銀幣,三個青銅幣,八個黃銅幣。
按黃銅幣為單位來計算,就是八十八個黃銅幣,更通俗地說,就是八十八塊錢。沒錯,身為一個堂堂獵獸師的淩風,現在身上隻有八十八塊錢。
不過,八十八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算少,關鍵是自己怎麼看待。比如一向樂觀的淩風,就會覺得自己還不是很窮,起碼,這八十八塊錢,還可以買一百幾十個饅頭啊。要是一日三餐都吃饅頭,縱然胃口大,也還可以讓他堅持好幾天。
當然,這隻是一種樂觀的自嘲而已,淩風自己自然知道,身上隻剩下八十八塊錢,已經算是瀕臨絕境了。再有半個月,他又得交房租了。雖然他租的這間房,在這個龍淵城裡已經算很便宜了,但是每個月也要五個金幣。
這對於目前的他來說,無疑是一個倍感壓力的數目。
要是他在這半個月裡還不能有收入,那就等著被房東趕出門,露宿街頭吧。這種緊壓來的危機感,已容不得淩風再苟延殘喘下去。即便傷未痊愈,他也得立即出發去魔獸山脈工作了。
收拾清爽乾淨後,天色已是黃昏,附近飯店商鋪的燈光,依次亮了起來。
淩風帶上錢,走出門去。
出了幽靜的院子,來到院外的街道上,然後向他經常去的一家飯店走去。在飯店點了在他饑餓時早已心儀已久的菜,並看服務員將它們一一端上來,淩風的心情簡直有些激動。
隻見桌上的菜中,有表皮成淺醬色酥軟的大塊手撕雞,有一大條香味撲鼻的紅燒魚,大片熟紅滲汁的牛肉,沾著淺紅色辣醬的嫩白豆腐,還有一盤素炒青豆角。米飯也是上乘,潔白潤軟,清香有光澤,用木製的飯桶裝著。
對於他一個人來說,這些菜已足夠豐盛了。經曆過一段拮據清貧生活的淩風,看到如此豐盛的飯菜,胃口大開,簡直狼吞虎咽,仿佛剛從牢房裡放出來的一般。
吃飽喝足後,淩風結了賬,走出飯店。
此次大餐,足足花了他一個銀幣,要知道在前麵幾天,這個銀幣,足足可以支撐他四天的夥食,如今一頓就吃下去了。但是現在並不在意了,因為他即將開始工作,隻要開始工作,就會有收入,有收入後,這區區一個銀幣,實在也微不足道了。
在漸漸濃重的暮色中,淩風在河濱大道上隨意地散著步。
看到來來往往的行人中,不乏身材婀娜青春貌美的女孩,他心情倒是大好。
對於他來說,隻要這個世界還有陽光和美麗女孩,就是美好的。
淩風決定明天一早就出發去魔獸山脈,所以,今晚他還得去準備一些東西。隨後,他用剩下的三十八個黃銅幣,去買了一些傷藥和繃帶、一些調味料等等。這些東西,在他即將去的魔獸山脈中會用得著。
買完了東西後,淩風就隻剩下八個銅幣了。
不過,要應付明天的早餐,還是綽綽有餘的。
第二天,東邊才剛露出魚肚白,淩風就起床了,洗漱收拾一番後,天光漸亮。
他此行攜帶的最重要的一樣東西,也是他吃飯的家夥,便是一把刀。這把刀刀鞘黝黑,透出一股幽涼,裡麵的刀刃赤紅,仿佛烈焰一般,它的名字叫做赤火,是淩風花了二十個金幣,從城裡鼎器閣買來的。
雖然這把刀價格不菲,但真是一分錢一分貨,這刀的質量可謂上乘。淩風曾用這赤火刀斬殺了一頭紫毛野豬,也未見這刀有任何損毀。要知道紫毛野豬的皮是十分老硬堅韌的,普通的刀劍,連它的皮都砍不進,用力砍還會崩口、卷口,就更彆提斬殺了。由此,赤火刀的質量可見一斑。
用五個銅幣吃了一大碗牛肉麵,又買了幾個白麵饅頭後,淩風拿著刀,便上路了。上路之時,他已然身無分文。所以此行,無論如何,他一定得有收獲才行,沒有收獲,他根本不可能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