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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意思?”陳一果回複道。

即便隻是幾個冰冷的文字,我也知道電話那頭的她此刻一定非常激動。

我想起自己就要收網了,唇角扯著冷笑打字回複:“意思就是她沒死,但是比死了還難受,因為她瘋了。剛剛我出來把她嚇得神誌不清,口吐白沫,然後她就這麼瘋瘋癲癲地跑出去了。”

“很好,我還是會給你一定的報酬的。”

當然得給,不然人家歹徒也不是傻子,到時候兩人不和,他就完全可以去警察局揭發她,最後誰也吃不了兜著走。

陳一果這迫不及待地想要給錢的高興勁兒,讓我知道她一定是恨我恨到極致了,所以人都還沒死,還隻是處於瘋狂狀態呢,她就抑製不住高興了。

要是我真的被歹徒解決了,陳一果指不定得普天同慶吧?

不過,我倒是十分“感激”她的這份輕恨,罪不至死,所以我暫時被放過。

但想要好好活命,還是得瘋狂反擊,什麼都不行動,就隻能坐以待斃。

現在,我慶幸自己知道了這一切。知道了,才會有所防備。不然,就像唐梁生那個鄰居一樣,因為拒絕了自己不喜歡的人,最後就把命也搭進去了。

我之所以知道鄰居是因為拒絕陳一果而被殺,是因為我看剛剛歹徒的手機短信說了——我要翻越到鄰居家去,他可以先殺掉鄰居,然後再殺掉我,造成一種鄰居喜歡我,愛而不得,最後他強迫我卻被我反殺的殺人現場。

可是,他們想得很美好,哪裡知道我中間掐斷了視頻呢?又哪裡知道,我很快就翻越到了鄰居家,看到了歹徒與鄰居對峙搏鬥的場麵呢?

所以這最終的罪名也安不到我頭上,而我更是沒有喪命。

想起陳一果的所作所為,我覺得自己這些年的感情簡直就是喂了狗,想想都覺得惡心至極。

於是,我決定以其人之身還治其人之道,既然她要讓人藏在床底下買我的命,那我就瘋給她看,讓她看看什麼叫真正的殺人買命。

我從衣櫃裡拿出一條白色的寬鬆長裙,然後拿出粉底使勁兒地往臉上抹。直到鏡中已經完全看不出我本人的樣子後,我才滿意地離開了家。

陳一果,我來了。

經過陳一果的事情,我現在已經心如死灰,所以我一路上根本不顧路人的異樣眼光,大搖大擺地走進了陳一果在外麵買的公寓。

雖然有錢,但她還是有一個經常來的固定窩點,而且我也知道她把鑰匙放在哪裡的。

我拿著鑰匙毫無顧忌地開了門,因為我知道她現在不在家。周末這個時間點,都是她回去跟家人團聚的時光,也就是要錢的時間。

所以,經過我自己的奮力一搏,現在算得上是老天都在幫我了。

在屋裡轉了幾圈後,我沒有觸碰任何東西,然後悄悄地躲在了她的臥室床底下。

在床底下不知道躲了多久,都沒有聽到開門聲。我不由得有些懷疑:陳一果今天難道不回來了?

就在我糾結她回不回來時,我聽到了開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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