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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機立斷不回去了,他一路跟著我到家,誰知道他會做多麼可怕的事情,我不能讓我的家人受到牽連。

我迅速離開公共衛生間,假裝進了候機大廳,然後又從旁邊的通道出來了。

沒想到我自以為已經成功擺脫了他,繞了半圈,我卻又在3號出口看見了他。

他鬼鬼祟祟的隱藏在一群人當中,還以為我沒看見他,隻可惜他那一身黑衣以及他一米八幾的高個子在人群當中甚是惹眼。

我急中生智,決定繼續跟他周旋,然後報警。

於是我便一直在機場附近兜圈子,順便發短信報了警。

這一招果然管用,不到10分鐘,警察救將他抓住了,因為之前我報過警,所以警察對我特彆關注。

口罩怪人果然沒有放棄跟蹤,就在距離我不到50米遠的小花園裡。

就在我認為自己可以鬆口氣的時候,卻傳來了讓我沮喪不已的結果。

根據警方調查,這個口罩怪人名字叫強東,他不是什麼變態,更是跟欣宜的死毫無關聯,並且他還是欣宜的一個愛慕者。

他對警方的解釋是,他之所以總是跟著我,正是因為他覺得欣宜的死有蹊蹺,他試圖找到證據。

在警方的要求下,強東主動跟我道歉。

他摘下口罩的臉特彆帥氣陽光,並沒有任何我所想象的陰森邪惡。

可我還是一肚子氣,這幾天因為他帶來的恐慌那是無法抵消的。

烏龍事件結束,我本想回老家,可是公司卻臨時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項目,如果我能夠把這個任務完成得好,我就有機會升職加薪,最重要的是我就可以在一堆看不起我的同事麵前展露我的才華,讓他們閉嘴,於是我就果斷留下來了。

每天回到公寓裡我還是會很害怕,一直覺得欣宜會悄無聲息的出現,甚至在我躺下之後她在房間裡走來走去的。

每天夜裡我都必須要開著燈,儘管這樣我還是會被嚇醒好多次。

無奈之下我便向房東提出了退租的訴求,房東很委婉的告訴我,我簽訂的租房合約是必須要住滿一年才能退租,我提前退租的話,我隻能算違約處理。

我立刻就被現實扼住了喉嚨,賠償違約金的話對我自己損失慘重,於是我隻能硬著頭皮堅持。

這天中午吃完飯,我準備回到辦公桌前休息一下,卻接到了前台小姐打來的電話,說有個男人找我,就在樓下。

我以為是最近談的客戶,趕緊衝到了樓下。

然而一看接待區沙發上坐著的那個黑衣男人,我瞬間沒了好心情,居然是強東,他找到我公司來了。

我不禁惱羞成怒,大步走到他麵前,咬著後槽牙說道,“我最後警告你一次,不要再在我麵前出現,你彆以為你隨便撒個謊就可以蒙蔽了警方。”

強東站起身對著我禮貌一笑,“你誤會了。我過來是要跟你正式道個歉的,那天在派出所我的道歉很官方,我覺得不夠認真,所以才過來找你再次當麵道歉。”

我愣了一下,“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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