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興安煤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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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煤礦在這之前一直都在“出事-整頓-複產-再出事-再整頓-再複產”當中循壞。總所周知,造成這樣的原因,本質上就是因為利益驅動,使得一些小煤窯老板不顧規定,違章操作,才會出現這樣屢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而在一次事故之後,這個興安煤礦的原來老板被沒收了開采證之後,不得不將興安煤礦停業。最後大概也知道自己無法再在這上麵掙錢了,便將煤礦賣給了羅凱。今年發生的事故,死了六個。但是六個人都是外鄉的,所以煤礦隻用了十多萬就擺平了這六條人命。

其實想要隱瞞事故,手法多種多樣,能瞞則瞞,儘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是本地人的話,隻要能夠用錢自然是很好,不能夠的話,那些被雇傭的礦工多半也隻是當地人,所以隻要當地的乾部的幫助下,或多或少也隻能夠忍氣吞聲。而外地的話,那瞞住也更容易了,隻需要將那些帶過來的人用錢封口了,自然而然這些人還會協助隱瞞事故。

剩下還有 35 個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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