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丟彆的東西沒有?”王警官問道。
在接通我的電話之後,他很快就趕了過來。
本來已經清晰無比的案情,因為我收到的短信似乎又變得撲朔迷離了起來。
“沒有,隻丟了娟兒的那支粉紅色手機。”
“但是指紋采集結果顯示,你家昨晚並沒有彆人來過。
而且就算有人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進來,但是他為什麼彆的東西不偷,隻偷那支手機呢?”
王警官在屋子裡來回踱步道。
“還有,既然你再次收到了那條短信,那是不是表明李梅很有可能不是殺害孫娟的凶手?
但是為什麼當時手機上隻有她的指紋呢?”
這一連串的問題把我給問懵了。
哪一個我都想不出來答案。
而且如果凶手不是李梅,那她又為什麼要自首呢?
“她一口咬死是她做的,對於短信的事情她說不知道。”
王警官回到警局之後,過了一會兒才給我打電話道。
我坐在床上愣愣出神。
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了?
喜歡我的人殺了我喜歡的人,就已經夠讓人崩潰的了,現在的證據又表明李梅很可能不是殺死孫娟的凶手。
那到底是誰殺了娟兒?李梅又為何要咬死自己是殺人凶手呢?
她在包庇誰嗎?
她的母親?
不可能,雖說李母完全有可能為了自己的女兒去做這件事,但是就如同周鑫所說的那樣,李母那種人如果殺了人是絕對無法隱藏自己內心的恐懼的。
更彆說氣勢洶洶地來找我的麻煩了。
冷靜下來的我抽著煙整理著思緒,回想著之前發生的種種,良久,我從床上坐起,驅車來到攝影器材店買了一個針孔攝像頭,安在了自己家裡一個隱蔽角落。
然後睡了過去。
警局內,王警官也在徹夜思索,他忽地皺起眉頭拿出之前拍照取得的一些證據。
那是孫娟與張全之間的短信內容。
王警官仔細數著上麵的通信日期,發現在每天一次的規律性通訊之間,有幾天是沒有通訊的。
他忽地記起很久之前張全拿著短信來報案的時候,自己問過他這幾天為何沒有短信。
張全的回答是不知道,隻說自己也很奇怪,那幾天他故意熬夜通宵隻為了等孫娟的短信,然而卻沒有等到。
怎麼會這麼巧合?
除此之外,王警官還想起來一些另外的不對勁的地方。
比如那支孫娟那支手機上為何隻有李梅的指紋?
按照常理來講,即使過了這麼多年,孫娟本人的指紋也應該能夠驗地出來。
再比如,為何李梅會知道孫娟和張全二人的秘密領地,並把孫娟的裙子和手機藏在那裡?
按照常理來講,哪怕是再好的閨蜜,孫娟應當也不會帶對方來自己與男友的秘密基地的啊。
為何李梅在殺死孫娟之後,會一直用孫娟的手機給張全發求救短信?
按照道理來講,她想要得到張全的心,難道不應該讓張全逐漸忘記孫娟嗎,又怎麼會讓張全天天看到對方的求救短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