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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這樣惡毒的老公,判無期徒刑真是便宜他了,要是能判死刑,那才真是爽歪歪。
不過,我知道國家極少處以死刑,除非是極凶惡極的犯罪分子,無期徒刑也行,讓孫明一輩子待在裡麵出不來。
在警察的幫助下,我成功的要回了財產,跟孫明離婚了。婚前的房子依然歸我所有,婚後的房子由我和孫明平均分配。孫明對我“愧疚不已”,自願放棄他所持有的份額。
至於現金存款,則都歸我所有,小三瀟瀟被我掃地出門。
前公婆對我罵罵咧咧的,說我是毒婦,害得孫明蹲監獄,是妒婦,容不得孫家的骨肉,讓我把房子讓出來 ,要給瀟瀟養胎,這些我都不予理睬。
“賤人,毒婦!這要是擱以前,你這種行為是要浸豬籠的!你自己不能生,還不讓彆人給生!”
“你趁早趕緊搬出來,這房子是我兒子的!你這麼多年連個帶把的都生不出來,怎麼好意思霸占我們孫家的房子?”
“限你一天之內從這裡搬走!否則,我要讓你瞧瞧厲害!”
多罵幾句,我也不會少塊肉,左耳進右耳出,就當蚊子嗡嗡了。
老兩口看我不為所動,隻好將瀟瀟接回老家。他們年紀大了,思想老舊,很快就跟瀟瀟發生了衝突,為了瀟瀟肚子裡的金孫,老兩口一直咬牙忍著。
瀟瀟借口將來要給孩子最好的教育、最好的生活,從老兩口那裡哄了不少錢,甚至哄得他們在房本上加了她的名字。
等到孩子五個月的時候,老兩口的錢財基本上都被瀟瀟騙走了。她一看沒有什麼油水了,轉身就去醫院將孩子做掉,擺擺手,瀟灑的離開了。
老兩口出錢出力都沒留下瀟瀟肚裡那塊肉,怒火攻心,一口氣差點沒上來,我前公公腦梗了,搶救過來之後留下了半身不遂的毛病,前婆婆隻好在床前伺候,聽說他們兩個每天爭執不休。
這是他們應得的報應!
孫明進到監獄裡,通過監獄長申請跟我見一麵,我拒絕了,對於要我命的人,我實在是不願見到他。
至於小乖,我告訴他爸爸媽媽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分開了,以後小乖跟媽媽長期生活在一起。等小乖長大了,我再將全部事情告訴她。她有權知道發生在她身上的每一件事情。
這個地方留給了我太多傷心的回憶,我不想繼續待下去了,我把房子賣了,帶著小乖去了風景秀麗的雲南。
上帝關上一扇門,同時他會打開一扇窗。也許我們在那裡還會遇到更美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