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孩子!那是我的孩子,你快還給我!”我驚慌失措的大喊大叫,可惜周圍的人都隻是圍觀。
我起身,使勁全身力氣抱住那個男人,他用力一蹬腿,再次將我踹倒在地上,鑽心的疼,我努力掙紮想要再次起來,卻又被老太婆纏出。
“小寶,我的孩子……”
就在我淚流滿麵的危急時刻,王冰洋如超人一般從天而降,他身後還帶著兩名警察叔叔。
“不許動,警察!”
這是我聽到的最動聽的語言。那三個壞人被抓了,我的小寶得救了。
“對不起,琳琳,我來晚了。”王冰洋氣喘籲籲的說道。
“不,”我搖頭,“一點都不晚。”
多虧了他,我們這個家才再一次得到保全。
審訊過程中,這三人咬定“是我們認錯人了,抱錯孩子了”不鬆口,沒有其他有力的輔助證據,警察拘留了幾天,罰了點錢,就將這三人無罪釋放了。
我不相信他們是無辜的,而他們背後之人,我咬牙切齒,肯定跟李凱夫妻脫不了關係!
我使了錢,收買了那三個人,他們透露是一對夫妻雇傭的他們,這是第二次交易了。他們描述的那兩人,簡直跟李凱和李雪梅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如此看來,之前小寶差點被搶走那次,也是他們搞的鬼!
憤怒之火熊熊燃燒著,我感覺要被氣炸了,怎麼會有人如此無恥,無下限?
在現有法律規定下,李凱想要帶走小寶,必須征得我的同意。我不同意,他竟然出此下策!
既然他不仁,那就彆怪我不義。
我把這兩年經曆的事情,做成了一個小視頻,背景是李凱跟李雪梅親親熱熱,商量著如何謀財謀子。
標題是“花樣少女,偶遇渣男。前妻不孕,借肚生子。偶聞拆遷,計劃騙錢騙房。一朝拆穿,強搶男娃。”
這樣火爆的標題,再加上引人入勝的內容,即使不能登上騰訊新聞的頭條,前十名肯定沒問題。
我將視頻發給李凱,不到十分鐘他就極其敗壞的打來電話。
“賤人!婊子!你怎麼不去死呢?我是挖你祖墳了,還是撬你家門了,你要這樣對我?”
“我當初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這朵食人花!”
“長得人模人樣,心腸怎麼就這麼黑呢?”
“將來誰跟你過一輩子,真是到了天大的血黴!”
……
不管李凱怎麼罵罵咧咧,他最後還是屈服了。
如今這個信息發達的社會,我早上發出去,晚上他就基本能走紅整個網絡。
他這樣道德敗壞的人,人品有問題,公司自然會受到影響。
他怎麼也得考慮自己的錢袋子!
李凱麵色不善,扔給我一張銀行卡。
我驗證金額之後,遞給他一份協議,“子女關係斷絕書”。
這是我給小寶準備的後路。李凱這麼陰險的人,保不齊等小寶大了再殺個回馬槍,要孩子贍養他,要養老費等,我可不能給他留這麼大一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