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合同上無理違約責任內容,我明白了一切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我在不知不覺中,早已掉進了坑裡,還是個要命的天坑。
我就說一個兼職,怎麼會有那麼高的報酬,原來所有的一切惡果都在後麵等著我。
這份勞動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寫著,要是不遵守甲方的規定要求,就視為違約,違約就得賠償兩百萬。
我要是有錢,就不會出來找兼職了。
這兩百萬,我怎麼可能賠得起。
還不起,自然就得按照他們的要求來。而這要求又是如此的變態,化濃妝說的好聽,其實就是在打色情擦邊球了。
他們真是好心機。
先是以兼職吸引無數像我一樣的女大學生前來,然後用高薪獲取我們的信任。
為了錢,很多像我這樣的人,自然會想要更多錢,於是自己就提出簽長期合同,而他們順勢而為,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就簽了賣身合同。
虧我昨天還說相信同學張雲,現在隻感覺自己的臉被打得啪啪響,原來她也是這騙子中的一員。
真是“釣魚”行家,蛇鼠一窩。
我現在心裡有些慌,我不想乾這份沒有底線的工作,但是違約又得賠償高昂違約金。
想了想,我覺得暫時擺脫眼前的困境比較重要,人格和尊嚴暫時都可以豁出去。
於是,我再次跑進老板林正英的辦公室,再也沒有了剛剛的底氣。
的確,如他所說,我在看了合同之後,完全沒有了跟他叫板的能力與勇氣。
我開始低聲下氣地乞求:“老板,能不能商量商量,我覺得不按照那上麵的要求來,我也可以掙很多錢,所以能不能讓我不用遵守那些奇怪的規定?”
林正英睨了我一眼,說道:“奇怪的規定?這些規定都是公司群策群力想出來的,自然有利於公司長期的發展,你憑什麼不遵守?再說,相信我,以你的姿色,遵守了公司的那些規定,會吸引來更多的客戶與粉絲,到時候掙的錢更多。”
“為了小錢放棄更多的大錢,你是把我當傻子在遛嗎?”林正英看著我,不無譏諷地說。
聽到他這麼說,我頓時寒意遍身,腳都在開始微微顫抖。
“這下沒有話說了?沒有的話,就趕緊去直播,否則沒有收益,到時候要你好看!”
這回是真的沒有辦法了,還沒有開始,我就感覺屈辱遍身。
想到未來自己的樣子和生活,我忍不住哭了起來。
最後甚至開始不要臉地求林正英放過我。
畢竟在一個人麵前丟臉和在鏡頭前,對著一堆人搔首弄姿丟臉,我還是分得出來孰輕孰重的。
現在在林正英麵前丟小麵子事小,將來連裡外都丟了,抬不起頭才是大事。
然而儘管我哭得撕心裂肺、心痛不已,林正英都絲毫沒有動搖的意思。
而是像是敢厭惡的蒼蠅一般,把我趕出辦公室。
也是,他要是有丁點良心,就不會出來害人了,是我想得太多了。
我感覺自己逃不掉,充滿了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