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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頂著昏沉沉的腦袋搭上了回家的末班地鐵。

車廂裡的人熙熙攘攘,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站在過道中央,將手裡的空空的礦泉水瓶往不遠處的垃圾桶裡扔。

啪!

沒有砸中,瓶子彈了出來,落在李蓉的腳下。

小男孩撿起瓶子,衝她嘿嘿笑著,然後退回原點繼續扔,還是沒有扔中。

大概是覺得好玩,小男孩竟然也不氣餒,失敗了就重來,如此往複。

此時列車到站,男子的媽媽催他下車,小男孩哦了一聲,然後隨手一扔成功了。

小男孩歡欣雀躍。

叮!

列車門關上。

李蓉突然靈光一閃,似抓住了什麼。

她連忙跑到垃圾桶邊上,將那空空的礦泉水瓶撿了起來,學著男孩那樣扔過去。

沒中!

再扔,中了!

“哈哈,原來如此!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李蓉激動的跳了起來。

凶手,就是利用偶然事件在殺人,她恍然大悟!

男孩撞到了行走的老婆婆,滑板偏離方向,三輪車裡的桃子掉地上,貨車壓過桃子,輪胎擠飛桃核,撞進了孟雲衢的車子裡,這些統統都是偶然事件,可偶然就不能成為必然了嗎?

就像把一個礦泉水瓶扔進垃圾桶,它也是偶然事件,隻要做的次數多了,偶然就能成為必然。

所以,看事件發生時的監控毫無意義,要看事件發生之前的。

隻要找到是誰在那裡,用什麼了方法讓經過的鳥兒拉屎,又是誰在鄭清沒電擊之前,在案發附近放過風箏。

那個人,即便不是凶手,也有重大嫌疑!

想明白之後,李蓉連忙打電話給李默,讓他幫忙將事發地方,所有監控視頻集中起來。

她要通宵!

隻是她話剛說到一半,學長已經開始抱怨:“嗬嗬,我現在可沒時間,忙著呢!”

“又出大事了?”李蓉問。

“命案,我在現場呢?又是一起意外!”

李蓉悚然一驚。

與此同時,派去湘北現場勘查的警員也回來了。

早上8:00湘北警方將小方與鐵隊長送回了警局。

看到鐵隊的屍體,即便是從事多年法醫工作的人都感到背脊發涼。

那是一副完完整整,白白淨淨的骸骨,連一寸肉、一滴血都沒有。

他是被二十多隻野貓,活生生的吃了!

小方從回到警局,開始便一言不發。

誰問都說不知道,受驚過度,已經精神崩潰了!

沒人知道,他到底經曆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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