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欣玲,我和我丈夫郭權辰是在大學裡認識的。
我們相戀五年後結婚,婚後一年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兒子郭昊,再加上丈夫事業有成,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是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四年前的某天晚上,丈夫開車帶我回家,在經過某個路口的時候,被一輛闖紅燈的私家車給撞上了。
我和丈夫幸存下來,但是昊昊卻因此身亡。
那個肇事司機名叫張強,他隻是傷到了大腿,事後花錢治好了。
他奪走了我兒子的性命,卻因為被查出來是酒駕致人死亡,隻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這是多麼地不公平。
失去昊昊的傷痛並沒有因為肇事者的入獄而得到緩解,這三年裡我和權辰每天都痛不欲生,恨不得當初能夠替代昊昊去死。
三年後,張強出獄了,我們去找對方讓他為當初的事情道歉,要求他去昊昊的墳前懺
然而對方態度傲慢,不但不肯道歉懺悔,還口出汙言穢語,說昊昊死地活該,我們夫妻倆
也不該活下來。
這讓我和權辰都出離了憤怒,就要動手打人,但那個人渣卻有恃無恐,叫囂道:
“打啊打啊,打狠一點,到時候我就可以向你們索要更多的賠償金了。”
權辰比我更加冷靜,聽到這話後,阻止了我衝動行事。
離開之前,我們無意間發現,張強家中放著很多酒瓶,說明對方仍有酗酒的習慣。
為了報複對方,也為了阻止相似的悲劇再發生在彆的家庭身上,思慮良久後,我和權辰製定了一套完善的複仇計劃。
我們先去了醫院整容,這樣當我們再次出現在張強麵前時,對方就不會認出我們。
接著我們來到張強所在的城市,花錢讓房屋中介將我們對麵的屋子介紹給那人,以極低的價格。
從上次去見對方來看,張強的經濟情況拮據,再加上進過監獄,大多數用人單位也不會雇傭有案底的人,所以他能找到的也隻是那種體力活。
這種情況下,對方必然不會拒絕條件這麼好,又這麼便宜的房子。
在張強搬過來的那天晚上,我故意將客廳的燈給打開,在客廳裡練瑜伽,以此吸引他的注意。
權辰通過望遠鏡確定對方上鉤之後,在第十五天的晚上,我們在對方麵前上演了一出好戲。
也就是權辰殺害我的那一幕。
但我脖頸中噴灑出的鮮血其實是番茄汁。
在張強躲起來報警的時候,我和權辰迅速收拾好客廳裡的痕跡,我也從家裡出來,躲到了頂樓。
警察打通我的電話之後,是我自己接聽的,告訴他們我正在外地遊玩,我很安全。
在此之前,我的確買過一張火車票,也留下了登車下車的記錄,隻是事後通過租用的車輛返回。
事後警察告訴張強的信息,必然會對他造成驚嚇。
警察離開之後,接下來的一個月裡,我都藏在家裡,一直沒有出去過。
而權辰也裝做一個變態殺人犯,不斷地去恐嚇張強,讓他的精神壓力越來越大。
終於,張強無法承受了,想要調查權辰殺人的證據,然後結束這種生活。
當他決定潛入我家尋找證據的時候,就是我出場的時候了。
我像往常一樣在客廳練習瑜伽,裝作對他的闖入很是震驚,成功地嚇到了他。
這是第二次驚嚇。
第二天早上,權辰故意沒有去找張強,讓對方以為權辰被他嚇到了。
晚上再突然出現在對方麵前,不但揭穿對方的謊言,更是“坦白殺人的事實”。
這是第三次驚嚇。
而等張強逃回家中之後,我再突然出現,對他造成第四次驚嚇。
在前三次的鋪墊下,這一次的效果必然是最好的。
不出所料的,他被我嚇地魂不附體,慌亂之間,從早已被我打開的落地窗窗口掉下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