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

我才明白,原來美好、和睦、融洽的家庭關係原來真的隻是表象。

追本溯源,事情要從28年前說起。

公公的本名叫,徐有為,是80年代下鄉的知青。

有文化,長的也很好看。

魏國華一眼就相中了他,但徐有為當時已經有了談了快四年的對象,兩人也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為了得到徐有為,魏國華便動用關係,將徐有為當時的初戀情人調走了。

但徐有為不死心啊,兩人時常還是私下有為,並且對魏國華的示好置若罔聞。

兩人由此發生了口角,徐有為還動手打了魏國華一巴掌。

事情後來傳到魏爸耳朵裡。

魏家在當地,可是地頭蛇,誰敢惹?

為了給女兒出這口氣,魏爸就用了些下作的手段,去村大隊舉報了兩人的關係。

隨後,兩人便以發生不正當關係,被關了起來。

那個時候,男女沒結婚,是不準發生關係的,一旦發生,最輕的就是遊街。

徐有為初戀沒臉見人,被逼返回,當年就匆匆嫁人了。

徐有為本人,則被抓進了看守所。

最後這個人情,讓魏國華去領了,兩人由此才走到了一起。

日子,如果能這樣一直過下去,其實也能平平靜靜。

偏偏一次大膽的嘗試,誤入歧途。

那個時候,改革開放春風剛剛吹過來。

魏家是鎮上的大戶,子侄基本都出去闖了,當時的氛圍,隻要有錢,做什麼都能賺。

魏爸就建議魏國華跟著親戚出去找找機會。

魏國華於是又跟徐有為去了廣州,但因為沒啥經驗,又人生地不熟,剛下火車,兩人的錢就被偷走了。

到廣州,兩人幾乎是身無分文,而且連身份證明都沒有了。

為了活下去,兩人隻好沿街乞討。

也就在這時候,遇到了商機。

當時粵北山區,人口多,普遍又都沒什麼文化。

大城市裡有些富裕的家庭,兒子不爭氣,沒人看得上,就想著從什麼地方弄個好看的女娃回來傳宗接代。

而且,趕上進程熱潮,城市裡不缺年輕好看,但閱曆不足的女孩。

魏國華就跟徐有為合計,一方麵將外來的打工妹,往山裡騙。兜一圈之後,再將山裡的孩子偷出來,賣給城裡的無兒無女的家庭當兒子或女兒。

要是沒撈著孩子,就順道騙幾個婦女出來,給城裡的傻孩子當媳婦。

總之,一來一回,不曾空手,乾的儘是些喪儘天良的買賣。

錢掙了不少,但作孽太多,兩人奔波十多年,始終沒要到孩子。

後來,魏國華得了子宮肌瘤,卵巢整個被切,也徹底絕了當媽的念頭。

再後來,人口販賣的產業鏈被警方查獲,相關人被抓,有的人甚至被槍斃。魏國華因為住院,反倒成為了漏網之魚,因禍得福。

但早年掙下來的錢,也因為治病揮霍一空。

魏家是大族,有祖宗祠堂,無後的話,是不能繼承家業的。

迫於形式,魏國華隻好讓徐有為想辦法弄個男孩,當做她和徐有為的孩子。

這個孩子,便是我現在的老公,魏雨澤。

網頁閱讀不過癮?點擊此處下載APP後繼續永久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