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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誌,請你相信我,真的是他們殺了我老公,並且想要害我,我出於正當防衛才殺了他們的。”

我再次醒過來的時候身處醫院之中,警察來向我問口供,我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他們,但是沒有任何人相信。

他們看向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個瘋子一樣,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為首的警官告訴了我一些信息:“在你的家中發現了三具屍體,分彆是你的老公,兒子,以及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

經過DNA鑒定,那兩具男性屍體的確就是你的老公和兒子,至於那個女人,經過查證,我們確定她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

不過在我們的鑒定之中,發現你兒子的DNA與你並不匹配,卻與你老公,還有那個年輕女人匹配,也就是說,你的兒子不是你親生兒子,而是你老公與他外遇對象所生的兒子。

我們去你產子的那家醫院調查了一下,發現當時你生下的其實是一個女孩,但是被你老公掉包了,換成了他和那個女人所生下的兒子。”

“不,不可能,”我捂住腦袋大吼,痛苦不堪:“我兒子怎麼可能不是我兒子,我怎麼可能親手殺了我老公!”

與此同時,我的腦海裡浮現出了一些記憶片段:

那是我發現兒子與我一點都不像時的惆悵,那是發現老公有外遇時的憤怒,那是發現老公想要和我離婚並帶走我的家產,與那個女人在一起時的崩潰……

聽我說完這些,醫生給我下了診斷:

“患者由於丈夫背叛,孩子被掉包,甚至丈夫要謀奪家產等等一係列事情而精神失常,分裂出了另一個人格來自我保護,這個人格給她發送了那條警示短信。

在精神失常的患者眼中,出軌並要謀奪她家產的丈夫就像是個惡魔一般,要謀害她的性命;而一直含辛茹苦撫養長大的兒子卻是彆人的兒子,所以她也覺得這個兒子要害她;患者丈夫的情人雖然生地貌美,但是在患者眼中,這個第三者無疑是醜陋不堪的,所以在患者的幻覺之中,那個女人又老又醜,並且要殺害自己。

為了自我保護,於是精神失常的患者先下手為強,殺害了老公,兒子,以及老公的情婦。”

聽完醫生的話,那名為首警官問道:“也就是說她無法意識到自己所作的事情,之前所說的那一切都是她的幻覺?”

“是的。”醫生點頭讚同。

“根據國家法律,那也就意味著她不用承擔殺人的法律責任了。”為首警官眯著眼睛看向我,不知道是喜是怒。

我滿臉茫然,仿佛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等到警察以及醫生都離開,病房裡隻剩下我一個人了,我才用隻有自己能夠聽到的聲音自語道:

“老公,九泉之下,你可不要恨我啊,是你做的太過分了。”

沒錯,之前的一切都是我為了逃避法律製裁所編織的謊言。

我其實早就得知了老公背叛我,兒子是他和外遇對象的孩子。

憤怒之下,我覺得僅僅離婚不足以平複他對我所造成的傷害,他必須死!

在網上查詢一番,得知精神病人殺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我就起了偽裝成精神病的心思,而且老公所作的事情足以為我精神失常提供充分的理由,再結合不久前看過的電視劇,我編造了這樣一個謊言,既殺掉了負心漢,小三,以及那個孽種,也逃脫了法律的製裁。

我才是最終的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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