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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臉懵逼:“警察同誌,你們這是乾什麼,你們應該去抓李榮昕啊,為什麼抓我?”

為首的警官沒有理我,卻也沒有將我帶回警局,而是送到了醫院。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醫生問了我好幾個問題之後,最後告訴我,我因為孩子胎死腹中而得了精神病。

我大怒:“你彆詛咒我,我兒子活得好好的。”

這時,為首的警官遞給我一份文件。

我好奇接過,打開看了起來,發現那竟然是一份死亡證明。

死者是一個嬰兒,而文件上所注明的死者父母,正是我和李榮昕。

我抬起頭,依舊不願意相信這個事實:“那我現在的這個兒子呢?莫非他也是我的幻覺?”

“不,他不是你的幻覺,但他也不是你的兒子,”為首警官義正言辭道:

“而是你從你第二個殺死的孕婦的孩子。”

我愣住了:“什麼意思?”

“你還記得你家地下室裡的四具嬰兒屍體嗎?”那名警官反問了一句。

“記得,怎麼了?”我呆呆地回複。

“你因為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而精神失常,因為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所以你開始專門尋找孕婦下手,將她們殺死後,把他們的孩子當作自己死去孩子的替代。

但是以這種方式誕生的孩子大多身體虛弱不堪,無法挺過去,所以你殺了五個孕婦,最終隻有一個孩子存活下來了。

其餘四個都被你丟進了地下室。”

我不願意相信這個事實:“那我之前所看到的一切,李榮昕電腦裡的照片,李榮昕殺害黃柔的過程都是我的幻覺嗎?”

醫生點了點頭:“也是,也不是,你為了填補自己心中的空缺,而故意去接近孕婦,獲取她們的信任後再將她們帶到荒山野林,剖腹取子,但是你原本是個善良的女子,你無法麵對這樣的自己,於是將這一切下意識地推到你的丈夫李榮昕身上。

但是屍體的確是你的丈夫埋的。

其實他才是那個跟蹤者,每次你殺完人之後,他為了保護你,都將屍體給就地埋了。

可能某一次你發現了這一點,於是在腦海中編織了一個完美的謊言,欺騙了你自己。

但是警方在那幾個孕婦的屍體指甲裡,都發現了你的皮膚組織,想來是你們打鬥之間留下的,這是無可爭議的鐵證。”

聽著醫生有理有據的分析,以及無可辯駁的事實,我捂臉痛哭起來。

“老公,我對不起你。”

老公對我那麼好,為了保護我甚至幫我埋屍,但我卻將一切都推到了他的身上,我真不是個東西。

經過這件事我終於明白那個道理,凡事執念不可太深,否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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