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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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Z市。

在這座繁華城市的郊區,幾隻麻雀停在一幢兩層歐式小彆墅的院子裡。

它們嘰嘰喳喳的,已經從大老遠外,某個大爺養的三十多斤的胖狸花,聊到了這家有多動症的傻狗身上了,可院子裡除了它們幾個還都是安安靜靜的,仿佛沒有彆的生物一樣。

冬日的太陽溫吞得像一顆水煮蛋,好在仍記得兢兢業業地升起來,然後公平公正把陽光撒向這個城市。

一線陽光辛辛苦苦穿過院門口那已經快掉光葉子的老樹虯結枝乾和房子高大的落地窗玻璃還有兩層窗簾縫隙終於落在了一床鬆軟的被子上。

原本平靜的被子突然波動起來,然後隆起一個小包,再然後是一隻修長白皙的手探了出來。

“……好啦好啦,起了起了!彆吵。”

好看的人即使暴躁一點也是好看的。

淩霄頂著一頭淩亂的短發爬起來,暴躁又無奈衝腦子裡那個不停叨叨叨,叨叨叨的聲音開口。

“你還好意思不高興?!”

腦袋裡那個聲音顯然沒有放過他的意思,刻薄的聲音當即又高了一個八度:

“這都幾點了你還在這兒睡覺?!昨天你說讓你緩緩勁兒,今天又不上心!你知不知道!這是性命攸關的事!你要死了那可就是一屍兩命!!!”

“……我是走了什麼絕世黴運了?!居然碰上了你這種鹹魚,你知道現在的情況嗎!啊?!你知道嗎?!你……!!”

“開工了!!!你個大懶蟲!我告訴你,你要是今天還不……”

“嗯?啊!”

淩霄帶著驚訝的聲音打斷了對方恨鐵不成鋼的暴躁,而對方像施舍似的從鼻腔裡哼出一聲不滿的“怎麼?你踩釘子了?”來表示自己有分出微末一些注意力。

淩霄顧不上那行,盯著鏡子開始比劃短了一截的褲腿,吃驚問到:“我……長高了?!”

“廢話!老子之前的哪個宿主不是翩翩七尺男兒,你這樣的~”對方的聲音透著一種顯而易見的嫌棄,“你這樣的身高,想作為男人隻能算二級殘廢!”

淩霄:“……”

“你應該心懷感激我這麼照顧你的想法。”那個聲音仍帶著些高高在上的施恩感。

“……”

想想自己那一米七出頭的個子,淩霄摸著鼻子,沉默不語了。

其實一米七五的身高要放在Z國女性中已經很出眾了,但這要是放在男性身上就多少有些不夠看了,而出於一些複雜原因,實際是個女孩子的淩霄從小就是女扮男裝過來的。

這其實是有些麻煩的,為此淩霄還給自己立了一個孤僻宅男的形象:在家宅著,沒什麼朋友,也不怎麼和外人接觸。

雖然他自己其實也很享受這樣安靜自由的狀態。

幾乎已經打心底裡感覺自己是個男孩子的淩霄咽下微詞,甚至有一絲絲欣喜地對著鏡子前後左右把自己看了一遍,直到換了一條褲子往身上套時才忍不住再次開口:

“你知道在你沒有和我溝通的情況下,猛的一下讓我長了那麼多——代表著什麼嗎?”

也不管(不知道)對方看不看得到,淩霄說著抬手在空氣中比劃了一個手掌的長度,神色複雜。

“代表……什麼?”

“代表著我所有的褲子都要宣告報廢了啊!混蛋!!!”淩霄拎著那條快變成七分褲的牛仔褲,聲音悲憤莫名。

零號:“……”

許是被他聲音中激動的情緒所震懾,淩霄的腦袋裡難得的清淨了片刻。

淩霄此人,怎麼說呢?

人前人後仿佛是精神分裂。

正經工作,尤其在麵對要相處的陌生人時,就用那種如光如電般的精英模式,認真,自信,強大,給人以安全可靠感。

而一旦自己生活就是……懶。

不拘小節近乎到邋遢,平時生活敷衍並且拖延。不幸的是,作為一個自由職業者的淩霄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是一個人,所以他並沒有多少正經工作的時候。

淩霄這輩子最引以為豪的就是十九歲時提前完成了自己的大學學業。

然後成為了好一枚無所事事的廢柴,天天的工作無非就是偶爾去酒吧駐唱和在網上寫影評,要不是養父母去世前給他留了幾百萬遺產和這一棟房子,他大概活不太舒坦。

而現在活的還可以的淩霄,實際上已經死過了一回,並且是真正意義上的,生理上的死過了一回。

他記得自己應該在兩三天前的爬山途中失足而死。

他記不得具體細節,但那種皮膚觸及落霜的枯枝敗葉的冰冷感覺卻讓他記憶猶新。

可昨天一醒來,淩霄發現自己居然在自己床上。

這讓一度讓他覺得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個過於真實的夢,直到他打破自己二十多年來的科學世界觀,發現自己腦袋裡多了個近乎玄幻的東西。

至此,淩霄不得不承認——

自己重生了!!!

隨便套了件衣服,蹭進洗手間,淩霄用冷水潑了幾把臉,然後撐著洗漱台抬頭再次看鏡子,認認真真的再次審視自己的臉。

事實上,淩霄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這麼做了,他這人隻要不出門向來就不拘小節的很。

雖然據說在鏡子裡看到的人會被腦子美化,但但凡看到這張臉的卻也不得不承認這張臉實在漂亮的無可挑剔。

好看,很好看!精致,很精致!

鏡子裡麵的人有種雌雄莫辨又攻氣滿滿的帥,就算是配上那一頭半長不短的淩亂短發也是荷爾蒙爆棚,在燈光鏡麵還有水珠的加持下完美的幾乎有種不真實感。

這形象其實與淩霄之前的五官差的也不是很多,隻是微妙的一點點變化,就好像產生了什麼了不得的反應,又加上皮膚確實是明顯好了不少,淩霄自己看著看著都忍不住伸手掐了一把。

“……看來真的是靈異了……”

空空蕩蕩的衛生間裡,年輕人伸出食指輕輕碰了碰鏡麵,不自覺地喃喃自語。

“……喂!!我說,你到底還想不想活了?!你再不去努力,這些!哼!早晚會腐爛掉!!你要不要想想看這些爛掉長蛆是個什麼樣子!嗬~半點上進勤勉之心都沒有,我怎麼就……”

還是沒忍住的零號再次狂躁起來。

“嘖~”

一番話說的又毒又絕,淩霄輕嘖了一聲,甩甩手上的水珠,有模有樣地拿了紙筆坐到沙發上冷靜開口:

“急什麼?先整理整理狀況吧,磨刀不誤砍柴工。從現在起,我問你答。”

不管腦袋裡那貨罵出一串亂碼,淩霄等對方安靜後自顧問下去:

“第一點,你是什麼東西?”

“你沒必要知道,反正我能讓你活下去。”對方聲音冷硬傲氣。

“好吧,那我該怎麼稱呼你呢?”

淩霄並不糾結於此,隨即繼續了下一個問題。

“隨你。要威武霸氣的就行。”

那聲音頓了一下,然後飛快地又補上一句,

“當然你也可以稱我為主人或者恩人之類的,畢竟我才救了你。”

“這個不可能。”

淩霄拒絕得很乾脆,頓了頓又繼續下了結論:“你沒有實體,所以其實叫什麼都無所謂,故而如果你不能說出一個我能接受的名字,那麼在那之前,我會叫你零號。”

“我反對!”

“反對無效。畢竟你剛剛也不顧我的意願就自行處理了我的身體,而我還給了你選擇。”

“我那是為你好!”零號高聲強調。

“我知道,但我還是不高興要更換我的衣櫃。好了,現在來說第二點,我死了,你把我救活了,並帶到了我死前的兩三天前,是吧?”

“……嗯,三天前。”

“第三點,實際上你的能力不能維持我活幾天,我要繼續活下去就得工作。而工作就是讓彆人喜歡我,不希望我死掉,對嗎?”

“嗯。”

“那麼第四點,按我的理解,那個讓彆人喜歡我,就是說喜歡,並非愛情,而是一種正麵的情緒,是期待值之類的,更接近於朋友或者說是……嗯……粉絲一類?”

“嗯。但愛情也可以,甚至更好,因為那個穩定。”

“嘖,想什麼呢?現在法製社會,一夫一妻製,不興騙婚。而且你不會告訴我隻需要兩三個人死心塌地想我活著就夠了吧?”

零號:“……”

零號再次無言以對。

“所以這個喜歡,姑且就是個希望我好好的的信仰力,那麼有什麼時效標準嗎?”

“通常而言,願意哪怕自己犧牲一些東西也不希望你出事的人為一等。然後是在自己沒有出事的情況下,你和另外的人同時出事,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救你的,這是第二等。”

“那,第三等呢?”

“沒有第三等。”那個聲音不耐煩地說:“剩下的要麼就是普通路人,要麼就是希望你去死的,長期都是這樣的人,我們兩個都彆想活!”

“好吧,那你還可以讓我正常多久?”

“最多一個月零一個星期。”

“那……提前問一下,比如說,要撐個十年我需要多少一等,二等?”

“一百個二等就是一個一等,一年至少五百個一等。”

“這麼少?”

事關性命,淩霄想想網上那些動輒千萬粉絲量的明星們,有點詫異。然後換來了一頓長達十分鐘主題為“你以為這很容易嗎?!”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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