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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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豔玲是J市一個警察學校的學生,在校期間對學校對學校的課程可擒拿技巧也掌握的非常熟練,是學校的重點培養對象,還有一點,白豔玲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的人,這個也和白豔玲的家庭背景有關白豔玲從小和爸爸媽媽生活在部隊的大院裡,爸爸是某部隊的參謀長,媽媽又是教員,所以白豔玲從骨子裡就有對部隊的熱愛,在加上學習成績優秀,做事認真負責,被警校招入,畢業後成為了一名合格的人名警察。

在白豔玲讀書期間,也是學校的名人,除了學習成績好以外,長相也非常不錯,可以用出水芙蓉來形容也絲毫不誇張,再配上警服,張豔玲顯得格外動人。在警校裡男孩子偏多,對於張豔玲的追求者也不少。雖然在警校的訓練比較累,和紫外線作對是經常的事情,但是還是擋不住白豔玲那精美的輪廓,和那矯健的身姿。

在警校的生活中,白豔玲一直在生活生很獨立,不問家裡要生活費,雖然很刻苦,但是鍛煉了自己本身的實力,也一直被學校領導看好,在現在這個社會,自有自己靠自己的能力才會得到彆人的欣賞,才會得到彆人的認可,才會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成為社會的棟梁。白豔玲憑借自己優秀的學習能力和自身水平,順利的從警校畢業後,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為自己以後的精彩生活慢慢靠近。

慢慢的白豔玲熟悉了自己警察的工作,但是社會上的不法分子還是多如螞蟻,白豔玲每天工作都要到好晚,而且還要去現場,對於犯罪分子的每個細節都要做認真的調查。

突然接到一個報警電話,白豔玲和自己的同事一起到現場,發現死在垃圾袋中而且已經燒焦,白豔玲馬上聯係警署的工作人員進行化驗,證實死者並不是死於被火燒死,而是在燒死前已將死去,暫時還沒有發現起火原因。會到警局以後同事吧燒焦的屍體解剖玩成後,得出,死者到底是先昏迷之後放進袋子裡燒死的,還是起火之後燒死的?同事的回答嚇白豔玲一跳,死者竟然是被水淹死的.

他們初步判斷死者肺部有積水,已經送到法證部那裡去驗證了,另外,他們還發現死者的肺部竟然沒有被火熏黑的痕跡,所以可以判斷死者已經死了才被火燒的,死者在死前已經沒有了呼吸,證實死者被火燒前已經死亡,被火燒的期間並沒有吸入任何濃煙,所以可以證明死者是先被水淹死再被火燒,白豔玲初步判斷那就是毀屍滅跡了。

白豔玲接著問死者身上有沒有彆的痕跡?工作人員發現死者左右膝蓋都有淤血,可以判斷出死者在死亡之前雙膝曾經跪在地上造成死者左右膝蓋有淤血,而且是左邊的膝蓋淤血比右邊的膝蓋淤血多,可以很明顯的判斷出死者應該是左膝蓋先跪地然後再是右膝蓋跪地,應該是左邊膝蓋跪地的時候用力比較大,所以導致左膝蓋的淤血比右膝蓋的淤血要多,而且麵積要比右膝蓋的麵積大。他們查看了死者身上的其他部位並沒有傷痕。

白豔玲和同事到最近的一個樓層做調查,發現這裡住了四戶人家,分彆有一位老奶奶和兩男一女大約五十歲的中年人,他們都是這棟房子裡的租客,其中三個人正在辦理逆權侵占房子的產權,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房東不在的時候時間為二十年,住在這棟房子裡麵的人就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獲得這棟房子的產權。

經過調查死者為張大佑,前一天才剛剛入境回來之後就死了,經過各方麵的調查,他們在死者的房間發現一個飲料罐,另外還在桌子下麵發現有腳印,經過與三個中年房客的對比正好可以吻合,白豔玲帶領同事將他們三個人帶到警局進行詳細的調查,並發現其中一個中年女人衣服身上有臟了的水鏽痕跡,應該是死者張大佑家裡水缸的痕跡並且吻合,經過這些調查和檢驗可以判斷出這三個人為殺人嫌疑犯。

經過仔細的盤問,其中一個男子說,“我見過張大佑也確實到過張大佑的家裡,不過我可以對著燈火發誓我是冤枉的,我並沒有殺害張大佑,但是見到他的時候還是很生龍活虎,很精神,我真的沒有殺害他。”

白豔玲:“你什麼時候見過張大佑?”

男子漸漸鎮定下來:“大概是前天晚上六點左右”。

白豔玲:“我們在死者張大佑家裡發現了一瓶飲料罐,經過檢查上麵有你的手印。”

男子立刻喊冤:“我是被冤枉的,我確實沒有殺害張大佑。”

白豔玲公事公辦,冤不冤,在調查之後才知道。

“你可能是因為你的房東張大佑回來了不能申請房子的產權所以將他殺害,我們不能排除這個嫌疑,我們將會對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男子依舊不依不饒地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懷疑是另外一個人殺害的,因為我當時吃完晚飯發現我的鄰居拿著棍子很憤怒的從樓道裡經過,我懷疑是他殺害他的。”

白豔玲:“我先對你調查到這裡,我將會對另外一個人進行調查,也就是你說的那個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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