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總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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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怎麼了!”菲利克斯看到夏米爾的樣子,連忙迎了上來。

夏米爾強忍著疼痛,喘著粗氣,靠在了一顆大樹上,眼前一陣陣的眩暈。

“一不小心,受了些傷,所以來找你了。”

一邊說著,夏米爾一把將受傷的那隻手臂抬了起來,給菲利克斯看。

菲利克斯是牧師,也就是費倫大陸上的醫生,各種病患見多了,所以仔細觀察了一下夏米爾而的傷口後,便得出了結論,這傷隻是看著嚇人,實際上並不嚴重。

“很疼嗎,你現在感覺怎麼樣?”菲利克斯用手碰了碰傷口,然後這樣問道。

也許是流血過多的原因,夏米爾現在感覺有一些冷,眼前的視線也發黑,連帶著他的脾氣也變差了。

“這麼大的傷口,你說疼不疼。”夏米爾沒好氣的說道。

菲利克斯嘿嘿一笑,對夏米爾小孩子鬨脾氣的樣子,一點都不介意。

“不要緊,這僅僅是皮外傷,並沒有傷到筋和骨頭,我先給你釋放個治療術,然後簡單的包紮一下,你放心,有我在這裡,這點小傷,用不了三天就可以痊愈。”菲利克斯有點老王賣瓜,自賣自誇的這樣說道。

“那杯托您快點,血再這樣流下去,我感覺我都快虛脫了。”夏米爾催促道。

“你放心吧。”菲利克斯保證道。

夏米爾看著菲利克斯那驕傲自信的笑容,不自覺的感覺緊張的心情,又放鬆了下來。

畢竟,即便受了傷,有這樣漂亮的少女來照顧自己,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菲利克斯從懷裡掏出了密黎兒女神的聖徽,低聲念誦著禱言,慢慢引導者體內的神力聚集在手中的聖徽之上,然後睜開了雙眼。

“治愈。”菲利克斯一邊說著,一邊將聖徽移到了夏米爾的手臂上方。

有金色的光點,如同雪花一邊,從聖徽上散落下來,飛入夏米爾夏米爾手臂上的傷口當中。

夏米爾能夠感受到,有一股熱流,從聖光中融入夏米爾的手臂,一點點引導傷口的血肉,恢複到它們原本的位置,然後讓傷口漸漸閉合。

僅僅是三五分鐘的時間,夏米爾手臂上那原本猙獰的傷口,慢慢閉合在了一起,血也被止住了,雖然沒有完全恢複,但至少不用擔心傷口惡化了。

菲利克斯又從包裹裡,取出了水囊和白布,細心的幫夏米爾清洗了傷口之後,又用白布包裹了起來。

不知何時,不遠處的戰鬥已經結束,伯安和伯頓很利落的將這一批地精全部解決掉了。

菲利克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對著夏米爾再次展開了笑顏。

“應急處理已經完事了,剩下的等明天回去,我的神術恢複之後,再給你施展一次治療術,基本就可以痊愈了。”

菲利克斯的笑容依舊是那麼光彩奪目,但看在夏米爾眼中,卻不再是那麼刺眼,反而親切的如同鄰家姐姐一般,就好像已經認識了許久許久……

夏米爾也笑了,他不知道自己有這種感覺,是不是又被菲利克斯的天然魅惑給影響了。

隻是覺得,好喜歡像菲利克斯這樣的女孩。

“我欠你一次……”夏米爾說道。

“那可記得要還哦。”菲利克斯笑著說道,依然不懂得謙虛和推辭。

“一定。”夏米爾點頭。

這時候,伯安和伯頓也帶著滿身的血走了過來,隻不過他們身上的血,都是地精的,不像夏米爾,流的是自己的血。

“夏米爾受傷了嗎,嚴不嚴重?”伯頓看到夏米爾慘兮兮的模樣,關心的問了一句。

“還沒死吧?”伯安沒好氣的問了一句,不過那關切的眼神,顯然她還是很關心夏米爾的安危的。

看到同伴關心的樣子,夏米爾心中一暖。

“沒什麼事,我這不是挺好的嘛。”雖然夏米爾這樣說著,但看他那蒼白的臉色,虛弱的狀態,伯安和伯頓很自然的將他的話當做了逞強。

“菲利克斯,你來說。”伯安覺得不放心,又向菲利克斯詢問道。

菲利克斯看了看,伯安和伯頓關心的樣子,然後又看了看夏米爾狼狽的模樣,低聲笑了一下,然後才解釋道:“夏米爾是真的沒事,傷口並不嚴重,隻是流的血有些多罷了。”

菲利克斯又看了看夏米爾手臂上的傷口,馬上又補充道:“不過手上的傷勢還沒有愈合,流血過多有血虛弱,恐怕下一場戰鬥,他是無法參加了。”

伯安鬆了口起,然後毫不在意的說道:“他不能參加更好,多了他還是個包袱,一邊戰鬥還要一邊照顧著他的安全,麻煩死了。”

雖然知道伯安說的都是事實,不過夏米爾的自尊心還是,怎麼說呢……受傷了。

這時候聽到夏米爾沒事,伯頓也將懸著的心放了下來,說道:“既然你受了傷,身體虛弱,那麼現在就不要再動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剩下打掃戰場的工作,就交給我吧。”

夏米爾此時也確實不想動彈,失血過多的他,現在頭腦還會感覺到一陣陣眩暈,既然伯頓主動承擔起了剩下的工作,那麼夏米爾也就坦然接受了他的好意。

“那麼真是謝謝了,接下來的工作,就交給你了。”夏米爾感激的對伯頓笑了笑。

“應該的。”伯頓憨厚的回答道。

接下來的事情,就和上一次戰鬥一樣,恢複體力,整理戰場。

隻不過,這一次休息的人多了一個,乾活的人少了一個。

所以實際上在乾活的,隻有伯頓一個人而已……可憐的伯頓,如果不是他姐姐領隊的話,絕對沒有任何一個冒險者小隊會讓魔法師去乾體力活。

西麵的太陽,終於完全落到了山後麵,天地間最後一絲光輝,也完全消失了。

其實當伯安和伯頓結束戰鬥的時候,天就已經完全黑了下來,伯頓用魔法點燃了一小堆篝火,幾個人圍著篝火坐了下來,一邊休息取暖,一邊將包裹裡又硬又難吃的乾餅取了出來,放在火堆上烤了烤,算是解決了今天的晚餐。

地精的狩獵隊已經被殺了兩撥了,大概短時間內是不管再派人出來了,所以即使夏米爾幾人點燃了篝火,也不害怕被那些地精發現。

現在夏米爾幾人要做的,也僅僅是休息一下,恢複體力,等夜最深的時候,也就是淩晨三四點鐘左右,那些沒組織沒紀律的地精,一定會完全喪失警惕,那也就是伯安定下的突襲時間。

夜漫漫,伯安和伯頓因為還有戰鬥任務,所以已經躺下來休息了。

而菲利克斯因為隻負責提供神術支援,並沒有參與到戰鬥中去,所以現在還是神采奕奕,而夏米爾因為沒有了戰鬥任務,所以現在負責守夜的是他。

夏米爾與菲利克斯都坐在篝火旁,有一搭沒一搭的小聲聊著天,害怕打擾伯安和伯頓休息。

聊著聊著,便說到了菲利克斯的信仰。

原來菲利克斯也是出身於貴族家庭,這點並不讓夏米爾意外,畢竟僅僅從她的語言、動作、修養、氣質當中,很容易就可以猜出她的出身不凡。

真正讓夏米爾驚訝的是,阿斯卡特拉最大的維薩歌劇院,居然是屬於菲利克斯的家族所有的。

那可是安姆真正的藝術文化中心,無數藝術家與學者聚集在那裡,期望能得到達官貴人的賞識,從此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

雖然這樣形容那些藝術家和學者,有些不公平,頗有些求包養的意味在裡麵。

不過在這樣一個藝術文化產業不發達的時代,那些藝術家和學者想要獲得上升的機遇,也僅僅隻有這麼一個辦法而已。

在這樣一個背景環境下,維薩歌劇院的地位,也就變得不同了。

每周舉行的那幾場表演,可以說是費倫大陸最耀眼的舞台之一,其重要地位絲毫不下於,夏米爾前世地球的中央電視台。

生活在這樣的環境當中,菲利克斯沒有選擇信仰阿斯卡特拉比較流行的財富女神沃金、知識之神歐格馬、工匠之神貢德,而是選擇信仰了名不見經傳詠唱者?密黎兒。

菲利克斯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堅持信仰密黎兒女神,再加上歌唱女神在阿斯卡特拉的信徒實在不多,好不容易遇到了這麼個好苗子,女神一高興,便將菲利克斯提拔成了牧師,並賜下了天然魅惑的神恩,可以說對菲利克斯寄予厚望。

菲利克斯也很想回應女神對她的期待,所以到處發展信徒,奈何實在是收效甚微,在這樣一個飯都吃不飽的年代,還有心情歌唱的家夥,根本就是少之又少,再加上菲利克斯還太年輕,基本沒什麼威望,所以到現在連一個女神最基本的分支教會都沒建立起來,可以說是非常失敗。

說到這裡,菲利克斯還向夏米爾詢問,有沒有什麼建議。

夏米爾心說,建議可多了,你要是能發行幾張唱片,弄幾套泳裝寫真集,那世界各地的腦殘粉,還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奈何這樣一個生產力地下的年代,要想讓藝術生活深入到普羅大眾的生活中去,實在是難上加難。

最後夏米爾思考半晌,給菲利克斯提出了兩個建議。

一個是,將歌頌密黎兒女神的話語,編成琅琅上口的小調,教給那些平民的小孩互相傳唱,時間久了自然就會形成歌頌女神的民歌,在普通人中流傳。

另一個建議則是,舉辦免費的露天演唱會,利用魔法擴音的效果,讓更多人能夠聽到屬於歌唱女神教會的聲音,這樣可以更加快速方便的,將那些傾向女神教義的人發展成為潛信徒。

說實話,這些都是夏米爾非常現實中肯的建議了,但菲利克斯聽到之後,還是很猶豫。

第一條建議,看似簡單,實則要創造出,能夠在普羅大眾中廣泛傳播的小調,卻是一點都不簡單,就算是在地球的藝術環境下,大部分經典音樂,也僅僅能流傳一時罷了。

至於第二條,看是困難,實則更簡單一些,無非是出錢出力罷了。

可是現在密黎兒女神在阿斯卡特拉又沒有教會,所有的支出都要由菲利克斯一個人出,這可不是小數目,說不定她要把嫁妝錢都搭在裡麵,還不一定能夠用呢。

所以最後菲利克斯猶豫了半晌,也隻說出了“考慮一下”的答複。

夏米爾也不著急,反正密黎兒女神的信仰是否傳播,又不關他的事。

夜漸漸深了,周圍萬籟俱寂,讓夏米爾也不由得有些緊張。

以前看小說的時候,覺得守夜者都是一個樣子,昏昏欲睡,眼睛睜不開,敵人摸到近前了也發現不了。

現在真正輪到夏米爾來守夜,他不得不佩服起故事中那些為仁兄的膽大心粗,周圍荒山野嶺的,居然也睡得著,不怕草叢裡突然穿出隻野獸把他們給啃了。

不過還好,不知是不是篝火的作用,雖然不時能聽到野獸經過的聲響,但從始至終都沒有一隻野獸跳出來,做出襲擊夏米爾的舉動。

夏米爾抬頭看了看,月已經過了中天,時間大概也差不多了。

夏米爾到眾人休息的地方,一個一個將伯安、伯頓和菲利克斯叫了起來,準備戰鬥。

伯頓用水囊中的水衝了一下臉,頓時精神了許多,伯安依舊在打著哈氣,菲利克斯則乾脆連眼睛都睜不開的樣子。

她們這副樣子,現在去戰鬥,靠不靠得住啊?

夏米爾在心裡誹謗了一下,不過也沒多說些什麼,隻是三兩下用浮土將篝火蓋滅,防止一不小心引起森林大火。

之後四人在伯安的帶領下,很快穿過了樹林,來到了地精部落的老巢。

地精部落裡黑壓壓一片,什麼也看不起,勉強能認出來的隻有一塊空地,幾間草棚子,還有分不清是垃圾堆還是帳篷或者地洞的黑影。

周圍靜悄悄的,隻有一些地精的鼾聲,此起彼伏的響著。

“好像沒有埋伏,連暗哨都沒有,隻有兩個守夜的,應該很輕鬆就可以解決。”伯頓觀察了一下,然後小聲說道。

“這麼黑,你都能看見?”夏米爾驚訝的問了一聲。

“勉強吧。”伯頓聳聳肩。

“菲利克斯,準備了嗎?”伯安突然問道。

“嗯,準備好了。”少女低聲答道。

“那麼開始吧。”

“嗯。”

少女回應了一聲,又將聖徽掏了出來,開始低聲祈禱。

夏米爾不知道伯安說的準備,是說準備什麼,不過他也沒多問,畢竟伯安的脾氣可不像伯頓那麼好,再說現在這種情況,傻子也能猜到,伯安讓菲利克斯準備的是某種神術啦。

“菲利克斯在準備什麼?”最終,夏米爾還是向伯頓詢問了一聲。

“夜梟感知。”伯頓低聲回答。

“哦。”

夜梟感知這個神術,聽名字也知道,是一個增強目標感知能力的輔助性魔法,也就是前世在地球時,人們常常說的BUFF。

這個法術其實不止牧師會用,法師也有奧術版本的“夜梟感知”,效果和神術的“夜梟感知”差不多,隻不過一個運用的是奧術魔法能量,一個運用的則是諸神的神力。

現在正值淩晨時分,是每天夜裡最黑暗的時刻,地精部落裡沒有火光,不知夏米爾幾人什麼都看不見,那些地精同樣也什麼都看不到。

不過有了“夜梟感知”的輔助,那就完全不一樣了,本來就實力相差巨大,現在再加上視野範圍的差距,簡直就是睜著眼睛的大人,在打閉著眼睛的小孩,如果村民提供的消息誤差不是太大,那根本就沒有失敗的道理。

這個時候,菲利克斯的祈禱也結束了,聖徽的光芒略閃,便有兩道流光鑽入了伯安的雙眼,消失不見,接下來菲利克斯又祈禱了一遍,這次的施法目標變成了伯頓。

施法完畢,菲利克斯看起來有些疲倦,或者說她壓根就沒睡醒,隻不過現在更困了而已。

“夜梟洞察的效果,大概能持續30分鐘,你們注意一些,爭取儘快結束戰鬥吧。”菲利克斯對伯安、伯頓姐弟倆囑咐了一聲,至於夏米爾……夏米爾現在是傷員,根本不需要參加戰鬥,所以也就沒有必要在他的身上浪費法術位了。

伯安和伯頓點了點頭,表示明白,然後一前一後,悄悄向地精部落潛行了過去。

這次戰鬥,伯安的責任是潛伏、偷襲、暗殺,最好能在不知不覺中,將地精部落大部分戰鬥力解決掉。

而伯頓的責任,則又是非常不符合他法師身份的,負責正麵進攻的——戰士。

在伯安沒有暴露之前,伯頓並不需要參加戰鬥,隻是如果伯安的偷襲被發現,伯頓需要以最快速度,正麵進攻地精部落,將部落中大部分地精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那裡,以保障伯安可以安全的從地精部落中撤退出來。

伯頓本來就身高體擴,霸氣威猛,再加上又是法師,戰鬥的時候,先來個魔法清場,然後再提著長刀四處亂砍,論視覺效果,絕對比伯安要顯眼的多。

有了伯頓吸引火力,伯安就可以從容退出,等看清局勢後再做打算。

這樣一來,伯安和伯頓始終是進可攻,退可守,立於不敗之地。

最少,打不過的時候,逃跑時絕對沒問題的……

二十章 決戰

一鼓作氣,直搗黃龍

夜深林靜,地精部落裡麵臭氣彌漫,伯安小心的潛入了進去,如同一個沒有實體的幽靈。

守衛的地精守了大半夜,什麼都沒發現,此時他隱約看見好像有什麼東西的影子一閃而過,他懷疑是自己看錯了,於是閉上眼睛揉了揉,還沒等他睜開眼睛,就被伯安一劍削掉了了頭,再也無法發出任何聲音。

醒著的地精尚且如此,那些睡熟的地精就更加不堪了。

伯安如閒庭漫步一般,彎腰鑽入了一個地精的窩棚,砰砰幾聲悶響過後,又從原門走出來,再次向另一個窩棚走去。

如果不發生什麼意外的話,如果伯安的暗殺一切順利的話,大概隻需要幾十分鐘的時間,整個部落地精的生命,就會在熟睡中無聲無息的被伯安收割掉。

這樣的結果對大家都好,夏米爾他們可以省卻很多麻煩,而地精們可以死得毫無痛苦,也不需要無意義的反抗。

但是天不從人願,意外總是在人們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發生了。

一個夜裡起來撒尿的地精,毫無準備的看到了衛兵那身首分離的屍體。

就像任何一個正常人,或者說正常的智慧生物一樣,突然看到往日熟悉的家夥,身體倒在地上,頭滾了好遠,血流了一地,已經死得不能再死,於是便有了那充滿驚恐的尖叫聲回蕩在天空、大地、樹林和整個部落當中。

這高分貝的叫聲刺耳尖銳,大概隻要不是聾子,都會被這樣的叫聲吵醒吧,所以整個部落中的地精,全部都吵吵嚷嚷、罵罵咧咧的爬了起來,不知道是哪個混蛋打擾了他們的美夢。

伯安看到了這樣的情況,知道事不可為,隻能無奈的罵了幾句臟話,便行動如風的退出了地精部落,打算看看情形再確定下一步行動。

伯頓也很儘責的,揮動法杖,將兩個熾焰法球送入了地精部落的中心地帶,瞬間點燃了大量乾草、窩棚、垃圾堆,或者其它什麼東西,黑暗的環境驟然變得刺眼灼熱,沒有做好準備的地精恐懼、慌亂、逃跑……

嘈雜混亂的環境下,甚至沒有幾隻地精,對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那個高大邪惡的魔法師發起攻擊,零零散散向伯頓飛來的幾根短矛,根本絲毫威脅不到伯頓的安全。

火焰、濃煙、哭號、混亂,被焚燒的村莊,邪惡強大的魔法師,痛苦慘死的村民們,冷酷無情的屠殺者……

這樣的場景,實在讓夏米爾感覺非常眼熟,就好像那些看了無數便的,英雄史詩的開頭故事。

濃濃的黑夜下,被火光照耀的那些地精並不清楚,離遠了僅能隱隱約約看清一個個人影,根本分辨不出地精與人類的區彆。

如果不是清楚知道實情,夏米爾簡直覺得,自己與伯安幾人,是在屠殺一個人類的村莊。

不過就算是這樣,一種不忍的情緒,還是從心裡冒了出了。

我們不是在殺人,這些隻是地精,一群居然敢吃人的怪物,殺了他們是為民除害,我們是在懲惡揚善,我們是正義的一方,我們們的行為是正義的,我們……

夏米爾在心中是如此告誡自己,可是總有那麼一些疑問,不說出口便在心裡憋的難受。

“這樣做,簡直是在屠殺啊!”夏米爾小聲的,向身邊的菲利克斯感歎了一句。

菲利克斯奇怪的看了夏米爾一眼,滿臉莫名其妙的表情。

“我們這當然是在屠殺,要不你以為我們是在做些什麼?”菲利克斯是反問到。

黑暗中,看著菲利克斯那理所當然的樣子,夏米爾總覺得自己的喉嚨被什麼東西堵住了,許多想說的話全都說不出來了。

“我……”

這時候,趁著地精部落的混亂,伯頓也悄聲退入了,樹林中的陰影裡。

火焰仍在燃燒,不知道是不是夏米爾的錯覺,他甚至隱約聞到了一股肉香……

人肉香?

不,這是地精肉的肉香。

夏米爾捂住嘴,止住了不由自主的乾嘔。

菲利克斯擔心的看著夏米爾的樣子,用手拍了拍他的後背。

“你沒事吧?”

“不,隻是看了這些,有些不習慣。”

“那些隻是地精。”菲利克斯強調了一句。

“我知道。”

“那你……?”

“以後會習慣的。”夏米爾勉強著自己,對菲利克斯露出了以微笑。

“……”

菲利克斯沉默不言,半晌,菲利克斯開始祈禱:“偉大仁慈的密黎兒女神,願您的光輝照耀這世間,願您的歌聲傳頌於萬物,請您賜福於眼前的生物,讓他的心靈得到片刻的寧靜。”

這是祝福術的禱言,能夠略微提升受術者的勇氣和心靈的堅定程度,甚至可以一定程度抵消心附魔係魔法的作用。

現在菲利克斯,將它釋放在了夏米爾身上。

夏米爾頓時覺得,一股暖流衝入了他的身體,讓他覺得很舒服,同時也讓他覺得,自己剛剛的那些想法,實在是幼稚得可笑。

地精而已,自己居然在同情地精這種肮臟、愚蠢、野蠻的生物,還將他們的身份,帶入到人類農民當中去!

要知道,夏米爾他們之所以會來到這裡,不就是受到附近農民的委托,要將這些邪惡討厭的生物,徹底抹去的嘛,現在居然覺得他們可憐,難道那些被它們殺死吃掉的普通人,就不可憐了嗎?

如果現在夏米爾幾人寬恕他們,那麼他們犯下的罪孽,又該由誰來償還?

“感覺好一些了嗎?”菲利克斯柔聲問道。

“謝謝。”夏米爾真心的想菲利克斯道謝。

“你沒事就好。”菲利克斯點了點頭,便開始繼續觀察戰場,隨時準備著用神術去支援伯安和伯頓戰鬥。

菲利克斯為了夏米爾小小的不舒服,浪費了一個珍貴的神術,這本身並說不出來對錯,隻是她對夏米爾這個半身人小男孩的印象還不錯,不希望他因為這麼點小事,留下些心理陰影什麼的。

要知道,要想成為一個戰士,就必須先有一個堅定的心靈,如果一個有天賦的年輕人,就因為這麼點小事,留下了終生無法擺脫的心理陰影,那就實在太可惜了。

她突然覺得,自己這樣的想法,真是好老啊,明明今年才21歲而已,卻老是把彆人當成小男孩,難道我已經是老奶奶了嗎?

菲利克斯歎了口氣,止住了自己的胡思亂想,專心觀察戰局。

此時地精部落仍然一片混亂,許多房子都被伯頓的魔法給點燃了,地精本來就智力不高,再加上沒有什麼組織,有的地精在滅火,有的地精在亂跑,有的地精在哭號,有的地精拿出了武器,四處尋找敵人,卻什麼也沒找到……

夏米爾甚至覺得,就讓地精部落這樣亂上一夜,等天亮以後,地精們精疲力竭、膽氣全失的時候,大概隨便跑來隻兔子,都能把這群地精嚇得抱頭亂竄。

這時候,突然有一隻身體消瘦,步履闌珊,身穿黑袍,手握木杖的老地精,出現在了夏米爾等人的視線裡。

相比起普通地精的肮臟、野蠻、愚昧,夏米爾感覺自己在那個老地精身上,感受到了智慧的氣息,就好像這並不是一隻綠皮地精,而是一個德高望重的老學者。

“那是地精巫師,幸苦他自己跑出來了,要是他躲起來偷襲,說不定還會有些麻煩。”菲利克斯小聲的夏米爾解釋了一下。

“啊,原來是地精巫師啊。”夏米爾恍然大悟。

地精巫師是地精當中,極少數有魔法天賦的個體,也就是地精中的魔法師。

但相比起人類法師,地精巫師要弱小許多,手段也單一很多。

這一方麵是因為,天賦的限製,地精巫師當中極少有高等級的存在,而另一方的原因,則是傳承的缺失,地精巫師能夠學習到的法術非常有限,而且常常殘缺不全,比人類的魔法威力要弱許多。

畢竟地精沒有魔法學院,也沒有正規的魔法傳承,甚至他們連普通的人類通用語和精靈語也看不懂,即使拿一本條理清晰的魔法筆記給他們看,他們也弄不清楚裡麵到底在說些什麼。

所以地精巫師所能夠學習的魔法,也僅僅是地精部落裡傳承下來的那麼三五個魔法,甚至連這三五個魔法,也會出現一兩個記載錯誤,怎麼都學不會的,一兩個輔助治療的魔法,根本不能戰鬥,直到最後一個,才有可能是最常用的攻擊魔法。

不過即使這樣,魔法師畢竟是魔法師,即使如伯安那樣的高級戰士,如果不注意,同樣有可能被地精巫師的魔法擊傷。

隻是這隻地精巫師,主動站了出來,那麼危險性就小得多了,地精部落中隱藏的危險也就消失了。

畢竟隻是一個一百多隻地精的小部落,出現一個地精巫師已經很讓人驚訝了,總不可能再出現一個吧。

那隻年老的地精巫師,站了出來,向四周地精咆哮著嘰嘰咕咕的地精語,看起來他在部落中很有威望,隨著他的一連串喊聲,慌亂的地精們逐漸安靜了下來,部落中滅火的行為也變得有秩序了起來。

隻是之後,年老地精巫師的行動,讓夏米爾微微驚訝了一下。

那隻年老的地精巫師,居然慢慢的走出了部落,來到了黑暗的森林前。

“你們這些邪惡的人類,部落裡的勇士都被你們殺了,連老嚕嚕的孫子和孫女,也都被你們殺了,他們明明還那麼小,部落裡就剩下這麼一點人了,等到了冬天,又要餓死一大半,你們怎麼還是不肯放過我們啊?”老地精說的是通用語,所以夏米爾幾人都能聽得懂他在說些什麼,隻是他麵對的那一片森林,其實什麼都沒有,他隻是在對著黑暗咆哮罷了。

“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們隻是想要活下去,我們也是智慧生物啊,我們也是由神創造的生靈,我們都已經躲到這麼偏僻的樹林裡麵了,又沒有去搶劫你們人類的商隊,又沒有去襲擊你們人類的城鎮,相安無事難道不好嗎?為什麼你們還要追到這裡來,對我們趕儘殺絕啊……”說道這裡,老地精的聲音已經沙啞了,甚至帶著低低的嗚咽聲,大概已經痛苦流涕了吧。

夏米爾聽到這裡默然,便又聽到老地精繼續喊了起來。

“你們如果想殺,那就來殺老嚕嚕吧,反正老嚕嚕已經老了,活不過這個冬天了,但是求你們放過部落裡的那些孩子吧。”說到這裡,老地精跪了下來,衝著他麵前的黑暗,五體投地,用腦門使勁碰撞著大地。

“那些孩子什麼壞事都沒做過,每天也隻吃些蟲子、樹葉、草根什麼的,沒傷害過任何人,他們還什麼都不知道,他們是無辜的,天上的諸神在看著啊,求你們發發善心,殺了老嚕嚕,然後放過那些孩子吧。”說道這裡,就算環境太黑,夏米爾看不清老地精的表情,也能感受到他語氣中那種悲憤和悲哀。

此時,這個老地精,大概已經老淚縱橫了吧。

就在夏米爾打算接著聽,想繼續聽聽老地精還能說些什麼的時候,伯安無聲無息的出現在了老地精的背後,一劍刺穿了老地精的心臟。

“你的廢話太多了。”伯安說話的聲音不大,但夏米爾卻清晰的聽在了耳中。

那語言中的冰冷,瞬間澆熄了,夏米爾胸中剛剛點燃起來的熱血。

是我太容易被影響了嗎?

在戰鬥的時刻,居然開始同情起了敵人。

隻是,這個世界……

老地精不知道哪來的力氣,即便被伯安一劍刺穿了胸口,依舊奮力將頭轉過來,麵向了伯安,眼睛死死的盯著伯安的臉,嘴裡一邊吐著血,一邊還嗚咽的念著:“放過他們……行行好……放過他們……”

噗的一聲,伯安將刺入老地精胸口的劍抽了出來,老地精的屍體應聲倒地。

伯安轉過頭,懶得再去看他一眼。

剛剛恢複了一點秩序的地精部落,隨著老地精巫師的死,瞬間又陷入了混亂。

有幾隻身材高大的地精戰士,憤怒的抽出了武器,瘋狂的向伯安衝來。

但是更多的地精,在老巫師死掉的瞬間,心靈失去了最後一根支柱,再也沒有麵對這恐怖敵人的勇氣,隻是瘋狂的四處逃竄,逃入黑暗的樹林中,逃進荒蕪的曠野裡,逃到更加荒蕪偏僻的地方,一輩子都不讓著這些可怕的敵人找到。

伯安踏著月光與火光,緩步向前,長劍揮動如同水波在蕩漾,美麗卻充滿了致命的殺機,甚至夏米爾都沒有看清伯安的如何動作,那幾隻衝向伯安的地精戰士已經變成了冷冰冰的屍體。

伯安前進的腳步不快,但卻每一下都踏在了眾人的心頭。

伯安每前進一步,便有更多的地精逃跑,當伯安的腳踏入地精部落的那一刻,部落裡的地精已經逃得一個都不剩了,隻留下仍然在燃燒著的部落。

這一站,便這樣莫名其妙的結束了。

夏米爾的腦袋亂哄哄的,有許多問題堵在裡麵,想不明白。

老地精巫師算是死得其所嗎?

雖然他不是戰死的,但他的死,促成了地精部落的潰逃,進而保全了更多地精的性命。

畢竟那些地精零零散散跑進樹林裡麵,夏米爾幾人人手有限,總不能一個一個的去追殺他們吧,傭金才三百枚金幣的任務,做到這種程度已經足夠了。

可是最後,伯安和伯頓,明明是有機會去截殺那些被嚇破膽的地精地,但她們卻什麼都沒做,眼睜睜的看著部落裡的地精全部跑光了,或者更準確的說,應該是伯安故意將那些地精都嚇跑了的吧。

這樣說來,老地精的死,還是有價值的,雖然伯安嘴上沒答應些什麼,但她的實際動作,卻放過了那些地精部落裡的老弱婦孺們。

隻是,部落沒了,戰士沒了,領袖沒了,就這麼一群手無寸鐵的地精,在危機四伏的樹林裡亂竄,最終又能活下來幾個呢?

伯安依舊立在燃燒的部落前沉默不語,夏米爾、伯頓、菲利克斯都從藏身的地點出來,來到了她的身邊。

“何必呢,一個老地精而已……”伯頓這句話,說的沒頭沒尾的,夏米爾猜不透他話語中的意思。

“看他不順眼而已。”這是伯安的回答。

“那些逃跑的地精呢,要不要追一追?”夏米爾知道自己這句話,說得很欠揍,但如果斬草不除根的話,他又覺得很彆扭。

先不說逃散的地精,有可能去襲擊附近的村民,畢竟每一次打仗,對於平民百姓來說,打輸了仗,潰逃的散兵遊勇,永遠要比那些打贏了仗,有組織有紀律的正規軍隊要危險得多。

就說夏米爾那個奇異的聯想。

燃燒的村莊、慘死的老人、四處逃散的村民,如果不算地精和人類的差異,夏米爾怎麼看,都覺得這應該是史詩故事最常用的開頭,主角家破人亡的那一段。

如果接下來的故事順利展開,就應該是逃跑的小孩立誌複仇,然後經曆千辛萬苦,四處尋訪名師,練就絕世技藝,最終殺光仇人滿門老小,雞犬不留才算結束。

當然,夏米爾自己也知道,這樣的故事很扯淡,現實中基本不可能會發生。

而且故事的主角,從來都是人類,地精什麼的,打醬油也輪不到他們啊。

不過斬草除根的念頭,還是不由自主的從心裡冒出來,如果現在做這事的,是夏米爾領導的軍隊,那他早就毫不猶豫的下令追殺了,隻是現在是有伯安做主,她大概不會願意去做這些事情吧。

“有那個必要嗎?”伯安的語氣中,果然有些不滿。

“也許以前,這些地精會什麼都不懂,但經過了這件事,那些地精至少會懂得一件事,那就是仇恨。”夏米爾這樣說著,在心裡祈禱,千萬不要變成勵誌複仇的史詩故事啊!

“他們還還會懂得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恐懼。”伯安這樣說著,語氣有些不屑。

這句話,讓夏米爾想起了伯頓說的另外一句話:地精不是不想吃人,而是不敢,因為他們知道,如果吃掉智慧生物,會惹來麻煩。

將對於人類的恐懼,根植到這些地精的血脈中嗎?

這種方式……

這個世界……

夏米爾有些不懂。

二十一章 戰利品

直到天亮,地精部落中燃燒的火焰,才漸漸熄滅。

看到火焰熄滅,並沒有釀成森林大火,夏米爾也暗自鬆了一口氣,雖然夜晚的戰鬥,並沒有消耗他太多的精力,但熊熊大火燃燒,他也實在沒有心情安心休息,一夜緊繃的神精,再加上昨天受傷後失血嚴重,此時當真是又累又困,隻感覺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合身躺在夏米爾身邊的伯頓,倒是好像沒有這方麵的煩惱,昨夜戰鬥之後,他是第一個入睡的,入睡之後鼾聲高亢嘹亮,好像一點都沒有戰鬥殺戮後的心理壓力。

就連菲利克斯,都可以在那樣的戰鬥之後,輕輕鬆鬆小睡一會,看著那睡臉中帶著點微微的笑容,恐怕連做噩夢這一步驟都已經省略了。

和夏米爾一樣沒有入睡的,隻有伯安。

可是伯安並不是因為殺了老地精,覺得心裡愧疚,所以才睡不著的,她隻是在負責守夜罷了,畢竟誰也不能保證,那群地精不會去而複返嘛。

歸根到底,因為初次戰鬥後的緊張、興奮、恐懼、迷茫等複雜情緒,而無法正常入睡的,隻有夏米爾一個人罷了。

天空逐漸放光,地精部落上空還在飄蕩著渺渺輕煙,地精部落裡麵不時會傳出木材燃燒之後“劈啪”炸裂的聲音。

不遠處,有一隻被地精肉香吸引過來的野狗,正在啃食著一具地精的屍體,天空中還盤旋著幾隻烏鴉,似乎正在確認附近有沒有什麼危險。

夏米爾想要站起來,將那隻野狗趕走,可是想了想,始終還是懶得動彈。

不讓野獸褻瀆死者的屍體什麼的……那麼多的地精,都讓自己幾人殺光了,還有必要假慈悲,做這些虛偽的善行嗎?

野狗想吃,就讓它吃吧,這樣也算是讓他們回歸自然了。

隻是這些地精的靈魂,可以到達神靈的國度嗎?

整個部落,連一個牧師都沒看見,恐怕他們祭拜神靈的時候,連諸神的名字都不知道吧,這樣稀裡糊塗的信徒,不知道哪個神祗願意要他們。

伯安一個人坐在樹上,不知道在想什麼,她不說話,夏米爾也不說話,四周一片安靜。

這時候,伯頓醒了過來,費儘力氣抻了個懶腰,看到夏米爾睜著眼睛,他嘿嘿一笑,說:“你起得真早。”

夏米爾“嗯”了一聲,不好意思說,自己其實是一夜沒睡。

伯頓站起來伸了伸手腳,便去翻包裹,開始準備今天的早餐。

夏米爾疲憊的靠在樹上,不想再去想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便打算找些事情來轉移注意力,最後一眼瞄上了菲利克斯嬌羞美麗的睡顏上。

此時朝陽初升,照得天地間一片金色,菲利克斯長長的睫毛微微顫動,嬌嫩的唇半抿著,不知道夢見了些什麼。

這個女孩,夏米爾不知道自己對她的感情,究竟是怎樣,僅僅認識一兩天罷了,卻受到了她許多幫助,這對於不喜歡欠人恩惠的夏米爾來說,是必須償還的債務。

可是每當麵對她時,那種心中的微微悸動,僅僅隻是因為天然魅惑的原因嗎?夏米爾不知道。

隻是那種宛如初戀般美好的感覺,讓夏米爾舍不得放下,卻也不敢去觸碰。

將心毫無保留的交給另一個人什麼的……夏米爾以為自己早就失去了去愛的能力。

就當做隻是魔法的效果好了,畢竟戀愛這種事,實在是太累了,還是算了吧。

夏米爾在心中默默做出了決定。

恰好在這時候,菲利克斯醒了,看到了正在專注凝望著她的夏米爾。

菲利克斯先是習慣性的笑了一下,不過好像馬上又想起了什麼,連忙在臉上摸了摸,說道:“我臉上有什麼東西嗎,乾嘛這樣盯著我?”

夏米爾尷尬的笑了笑,連忙答道:“沒有。”

菲利克斯貌似還是有些不放心,又問道:“真的沒有?”

“是真的沒有啊。”

夏米爾點頭卻認,有些想不明白菲利克斯為什麼這麼多疑。

菲利克斯猶豫了一下,說道:“你沒有趁著我睡著,在我臉上畫什麼奇怪的東西吧!”

夏米爾絕倒……他想不明白,菲利克斯的思維,怎麼會滑到那麼奇怪的方向上去。

夏米爾也想逗一逗她,於是裝作很遺憾的樣子,說道:“唉,沒想到這都被你發現了。”

菲利克斯聽到夏米爾的話,連忙用手捂住臉,好像臉上真的被畫了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一樣。

“你果然……哎呀,最討厭小孩子了。”

“喂,誰是小孩子啊,我哪裡小啦!”夏米爾聽到小孩子三個字,立刻跳起來反駁。

“哪裡都小……”著很容易產生歧義的話,菲利克斯想都沒想的就說了出來。

“我……”身為半身人的夏米爾,瞬間產生了自卑感。

這時候,伯安突然從樹上跳了下來,看了看捂著臉的菲利克斯,說道:“彆遮了,你臉上什麼都沒有,夏米爾逗你玩呢。”

不知為何,性格惡劣的伯安,在菲利克斯眼中,信譽度居然比夏米爾還高,隨便說了一句,菲利克斯就相信了,把手從臉上拿了下來,不過最終還是跑去從包裹中翻出了一麵鏡子,在臉上照了半天,才安心的將鏡子收了起來。

經過這樣一點事,夏米爾的心情也莫名其妙好了一些,早餐吃的是青菜湯,一點油都沒有,但夏米爾卻是吃得清淡爽口,他第一次覺得,青菜要比烤肉好吃。

吃過飯,在伯安的安排下,夏米爾和伯頓繼續負責打掃戰場,收集戰利品,而伯安和菲利克斯二人,居然是負責去采蘑菇,準備中午燉蘑菇湯。

夏米爾當時就在心裡罵了一句尼瑪,居然是采蘑菇,你們以為自己是小紅帽嗎?

不對,小紅帽人家起碼是專業的,這兩個人去采蘑菇,千萬不要采了一大堆毒蘑菇回來啊!

第二次扒屍體的夏米爾,已經沒有第一次的那種厭惡與抗拒了。

死人的屍體,說白了,也不過是一堆爛肉罷了,有什麼好嚇人的。

此時的夏米爾,即便麵對被火焰燒的外焦裡嫩,時時發出一陣陣肉香的地精屍體,也沒有不敢動手,或者嘔吐的表現,就那麼淡然的將一具具的屍體扒得精光,連旁邊的伯頓看到此時的夏米爾,也是眼角一陣狂跳。

這還是昨天那個,因為殺人而呆若木雞的少年嗎?

怎麼隻隔了一天,就變得這麼……這麼……

此時的伯頓,想到了菜市場中,正在給死豬剃毛的屠夫。

這樣的改變,是不是有些過頭啦!

伯頓不由得有些擔心。

而這時候,夏米爾正提著一個地精腦袋,嘗試著將它穿在鼻子上的金屬環給拔下來,金屬環是金色的,看起來應該是金的,不過也不能保證不是鍍金的或者銅的,反正不管是什麼,先拔下來再說。

夏米爾一用力,金屬環連著一塊血肉,臟兮兮的從那個腦袋上分離出來。

到底是不是金的呢?夏米爾很好奇。

可是想一想,驗證材質的方法,夏米爾最終還是放棄了。

因為驗證黃金真假的方法,一般都是放進嘴裡,舔一舔味道,然後在用牙咬一咬,感受一下硬度,如故是經驗豐富的人,應該不會弄錯。

可夏米爾看了看金屬環肮臟的樣子,還是果斷放棄了這個實驗。

時間悠悠流過,清理地精部落遺跡,是一個大工程,轉眼間已經到了中午。

伯安和菲利克斯煮的蘑菇湯,散發著淡淡的香氣,引人食欲。

可是夏米爾還是有些不放心,於是偷偷拜托伯頓,對著蘑菇湯釋放了一個檢測毒素的魔法,證明沒有問題之後,夏米爾才簡單的喝了一碗,填飽了肚子。

經過一場火災之後,地精部落中很多東西都被掩埋在了灰燼之下,要找出來非常麻煩,再說地精部落本來就窮,即使將全部東西都找出來,也不一定有什麼價值,所以夏米爾和伯頓僅僅是在清理完屍體之後,將幾個最大的地精窩棚搜索了一下,便結束了這份工作。

地精部落是很野蠻的,從來都是強者為尊,基本上大部分財富都掌握在幾個長老和戰士首領手中,也就是那幾個最大窩棚的主人,其它那些小窩棚,主人都隻是普通地精罷了,基本上沒有什麼價值,所以被夏米爾和伯頓兩人果斷放棄了。

最終清理地精部落,得到的戰利品,有金銀銅幣,破爛盔甲武器,幾個礦石,半本巫師筆記,一根法杖。

其中那半本巫師筆記和那根法杖,都是從那個老地精的屍體上搜出來的。

直到這時,夏米爾才知道,原來那個老地精,並不是單純的法師,而是一個巫師。

巫師是法師的一種,擅長儀式、占卜和詛咒,行為相比起普通法師,更像是一個牧師。

不過巫師並不擅長正麵戰鬥,那個老地精就是這樣,到死都沒有施展出一個魔法,窩窩囊囊的就死掉了。

這半本巫師筆記,本身就殘缺不全,其中完整記載下了的,就隻有三個魔法,分彆是致盲術、振奮士氣、尖刺法術,都是很普通的法術,並不稀有,也不強大,夏米爾從魔法學院中可以很容易學到,所以基本沒什麼價值。

至於那根法杖,雖然是最低級的法杖,材料低劣,做工粗糙,僅僅能夠將施法者的魔法威力提升一級,但畢竟也是法杖,任何法杖的價格都高得嚇人,這一根也不例外。

按照伯頓的說法,這根法杖,就算按照最低價格來算,起碼也能賣出700金幣以上,整整是這次任務傭金的兩倍還要多。

本來開始的時候,伯安是打算將這根法杖分配給夏米爾的,畢竟這次任務中,隻有他受了傷,總需要一些補償。

不過當她得知,夏米爾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法杖後,便決定將這根法杖賣掉,得到的錢大家平分。

按照伯頓計算,這次任務得到的戰利品和傭金,雜七雜八加起來,價值大概在1400金幣左右,也就是說,四人每人應該可以分到大概350金幣的金錢或戰利品。

這些錢不算多,但對於這樣一場,危險和難度都非常低的冒險來說,已經可以說是收獲豐厚了。

對於夏米爾來說,這些錢,算是個不大不小的意外之喜,他本來以為,戰利品分配應該沒有他什麼事,不過大概是因為他受了傷吧,伯安主動將錢分給他,伯頓和菲利克斯也沒有反對,所以夏米爾也就坦然接受了。

四人整理好戰利品和行裝後,最後回頭看了一眼,已經變成了一片廢墟的地精部落,然後踏上了歸途。

這是夏米爾來到托瑞爾世界後的第一次冒險,他懷著春遊踏青一般的心情來到這裡,但離開的時候,無論是包裹還是心,都沉甸甸的。

隻是組隊來打地精罷了,這在前世遊戲中,再正常不過的情節,其實也蠻複雜的。

難道地精就沒有生存的權利嗎,要被冒險者這樣隨意的殺戮!

但夏米爾知道,其實並不是這樣,隻不過這一次,地精是作為一群失敗者出現罷了。

人類、半身人、精靈、矮人,雖然相比起其它種族要強盛一些,但作為失敗者出現的次數也並不少,在這個地廣人稀的費倫大陸上,幾乎每時每刻都有人類的村莊在被各種各樣的怪物肆虐、欺壓,食人魔、地精、獸人、巨魔……

每多殺死一隻怪物,就能多淨化一塊土地,一塊能夠讓普通人生息繁衍,能讓文明平安發展的土地。

冒險者是在懷著怎樣的心情在殺戮,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但說這些冒險者是英雄,是文明的守護者,是救世主也並不是誇張,隻是事實罷了。

儘管這些所謂的英雄,行事更像是流氓。

夏米爾四人,吃過午飯後,用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回到了這個任務的原點,那個委托他們消滅地精的艾米村。

村落的房屋簡陋,村民大部分麵黃肌瘦,表情呆滯,看到夏米爾四人歸來,有些喜悅的樣子,但隨即又是無奈。

夏米爾四人剛剛走入艾米村,得到村民通報的村長老頭,就趕著迎了上來。

“各位冒險者大人,你們總算是回來了,你們離開的這兩天一夜,真是擔心死我了。”村長老頭熱情的迎了上來,甚至還叫周圍的幾個,身體強壯的村民,幫助夏米爾幾人拿包裹。

夏米爾背著沉重的包裹走了一路,看到有人來幫忙拿著,還挺高興的,正準備將背上的包裹交給那些村民們時,卻被伯頓製止了,連帶其他幾個過來幫忙的村民,也都被伯頓拒絕了。

伯頓在夏米爾耳邊,輕聲說了兩句,夏米爾才明白過來,原來是伯頓不信任這些村民。

想一想也是,窮山惡水出刁民,對這些村民們的品德,還是不要抱有過高的期望比較好。

夏米爾一行人此次任務的收獲,全部都在夏米爾和伯頓的包裹裡麵,冒然交給了這些村民,誰能保證這些村民不會順手牽羊,將包裹裡麵值錢的戰利品,偷走一兩件呢!

要知道,一把普通的短劍,價格普遍在20到30枚金幣之間,就算是一個破爛的鐵質矛頭,價格也要5到10枚金幣,更何況那些珍貴的礦石和金銀幣了。

而這些貧窮的村民,一年的收獲也不過是一兩枚金幣,刨去交稅和吃飯的錢,根本就什麼也剩不下,如果有什麼災病,那真的隻剩下去借高利貸,然後賣身為奴這一條路可以走了。

現在如果突然將這價值數百金幣的財貨,放到他們手裡,誰能保證他們不動心?

再說對於這個村莊裡的村民們來說,村莊裡的都是自己人,夏米爾幾人才是外人,如果遇到問題,當然是幫助自己人對付外人啦,即便是再有理的事情,這些村民們也會胡攪蠻纏到底,最後甚至隻有付諸於暴力,才能將問題解決掉。

雖然這樣在心裡誹謗這些村民並不好,不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還是提防著點這些村民吧。

在伯頓拒絕了這些村民之後,伯安隨意的與村長老頭寒暄了兩句,便又來到了村中那個所謂的旅館裡。

“那片樹林裡的地精部落,我們已經幫你解決掉了,一把火燒了個乾淨,雖然還有些的地精逃到了樹林裡,不過數量不多,戰鬥力也不高,你們自己就可以解決。”伯安這樣對村長老頭說道。

當聽到伯安說,還有一些地精逃到了樹林裡的時候,村子老頭明顯很不高興,隻是他不敢明著責怪伯安幾人。

“幾位冒險者大人,你們看我們村也沒有什麼厲害的戰士,哪能對付得了那些窮凶極惡的地精啊,要是有什麼意外,恐怕又要死人了,是不是可以……”

看那村長老頭的意思,是想將夏米爾幾人,再忽悠去樹林裡一趟,把那些逃散的地精解決掉,不過他又不願意多付錢,夏米爾幾人又不是閒的蛋疼,哪裡會那麼好心,給他打白工啊。

“地精部落的問題,我們已經解決掉了,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派人去那片樹林裡看看,我們會在這裡休息一夜,希望明天早晨我們離開時,我們應得的酬勞已經準備好了。”伯安一邊說著,一邊掏出了一把短劍,也不見她如何動作,短劍如插入豆腐一般,無聲無息的插入到了木桌的桌麵上。

村長老頭看到這種威勢,馬上嚇得臉色蒼白,完全不敢多說些什麼。

“我們這次,遇到了一隻地精巫師,知道那是什麼嗎,會用魔法的地精呢。”伯安說到這裡,眼睛狠狠的盯著村長老頭,說:“我們現在很累,沒有管你要追加獎勵,已經夠寬容的了,不要再挑戰我們的底線,畢竟見了血,那是誰都不想發生的事情嘛。”

最後,伯安指了指旅館的門,用冰冷淡漠的聲音說道:“現在你可以出去了,沒事不要再來打擾我們。”

村長老頭如蒙大赦,連忙從門口跑了出去。

伯安如同又經過了一場戰鬥般,疲憊的將身體靠在了牆上。

“下次有這種事,還是讓我來吧。”伯頓提議道。

伯安不置可否,點了點頭。

“再說吧……”

二十二章 報酬

次日清晨,雖然僅僅是在村莊裡簡陋的屋子裡,安心的睡了一夜,但回想起那兩天一夜的冒險,卻突然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今天就是這次意外旅途的最後一天了,拿了村民們付的報酬,就可以坐著馬車離開,回到繁華舒適的阿斯卡特拉中,享受文明帶來的氣息。

雖然在夏米爾眼中,阿斯克特拉也不過是個小城鎮罷了,不過在費倫大陸上,那已經是最頂尖的大都市了,充斥著鄉下人難以想象的文明與輝煌。

夏米爾迎著晨光,坐在窗子邊,望著窗外天空中的彩雲,默默發呆。

“嘿,想什麼呢?”那清越溫婉的聲音問了一句,菲利克斯輕輕的走到了夏米爾身邊。

“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裡去,我要去做什麼。”夏米爾隨口說道。

“你不是從西門過來的嘛……額……你說的不是這個,那你是……”菲利克斯隨口要回答,卻感覺無論怎樣回答,都勉強說得過去,卻又都不太對的樣子。

“不要想了。”夏米爾嗬嗬一笑,說道:“我是在開玩笑啦,這個問題是卡拉圖的經典哲學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每個人的答案卻又都不同,想要得到正確的答案,隻能去自己尋找,其他人可以引導,但卻永遠無法給你一個完全正確的標準答案。”

其實這是地球的哲學問題,不是卡拉圖的,不過這種事情,也沒有誰會去深究吧。

“什麼,這麼深奧,有這麼難嗎?”菲利克斯沒接觸過這方麵的問題,所以完全無法想象,想要找到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人生答案,是件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那麼我再問你一個問題,這個世界上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如果不借用神話傳說裡的答案的話,你可以想到這個問題的答案嗎?”夏米爾問道。

“當然是先有雞啦,要不蛋是哪來的……”菲利克斯先是理所當然的,這樣說道,隨即卻又馬上否定了自己的回答,說道:“不對,應該是先有蛋,否則就沒有雞了……誒呀,也不對,這個問題完全沒有答案嘛!”

“本來就沒有答案啊。”夏米爾壞笑一下,從椅子上跳下來。

由於半身人身高的問題,夏米爾趴在窗口看風景時,從來都是踩在椅子上的,所以此時從椅子上下來,還需要用跳的。

“沒想到你個子小小的,卻知道這麼多東西。”菲利克斯看著夏米爾小小的背影,這樣說道。

“誇人時要誠心誠意的說出來,不要戳中人家的痛處。”夏米爾哼了一聲,不滿的說道。

“居然還會有嫌自己太矮的半身人,真稀奇。”菲利克斯跟夏米爾打趣道。

“你知道的太多了……”

早晨的時光,就在菲利克斯和夏米爾隨意的聊天中度過,時過不久,伯安和伯頓也都從床上爬了起來,大家隨便對付了些村民們送來的早飯,便一起來到了村長老頭的家中。

想從村民們手中,將應得的報酬要出來會很艱難,這點夏米爾幾人早有預料,所以與其守株待兔,等著村長老頭送上門來,還不如主動出擊,將那個狡猾的老家夥堵在自己家裡,讓他無處可逃,這樣效率還會更高些。

所以夏米爾四人直接來到了村長老頭的家中。

村長老頭的家,是村莊中為數不多的幾間石質房屋之一,不算太大,但生活下他與他的兩個兒子兒媳,還有三個孫子孫女,算是綽綽有餘了。

四人呆在村長老頭家的客廳裡,村長的家人看到幾人凶巴巴的樣子,都不太敢過來,最後隻有村長老頭一個人,麵帶尷尬的迎接了上來。

“幾位冒險者大人真是……哪裡需要麻煩你們親自過來啊,我本打算過一會,就將幾位的報酬送過去的。”村長老頭討好的笑了笑,吩咐他的一個兒媳送些水過來。

“畢竟還要趕路,需要早點出發,村長老人家您既然已經將錢準備好了,那就快些交給我們吧。”這一次,負責與村民們交涉的是伯頓,他的語氣要比伯安溫和一些,隻是僅僅他的那副身材,給人的壓迫感,就與伯安完全不在一個等級上的。

“那是當然,那是當然……隻是……這個……”村長老頭連忙答道,隻是語氣吞吞吐吐,好像還有什麼難言之隱的樣子。

“難道還有什麼問題嗎?”伯頓溫聲問道。

“問題確實是有一些,隻是實在不好說……算了,等過一會幾位應該就明白了……”村長老頭這樣說著,又跟他的一個兒子耳語了幾具,然後他的兒子跑掉了,他自己回了裡麵的一件屋子,好像在翻箱倒櫃找些什麼。

夏米爾幾人莫名其妙,不過這種情況也早有預料,所以也就耐心的等了一會。

不大一會,村長跑出去的那個兒子,領了一個十二三歲,被打扮的乾乾淨淨,模樣非常可愛,但眼神畏畏縮縮的小女孩走了進來,這時村長老頭也抱著一大堆零零碎碎、破破爛爛的東西,從屋子裡走了出來,一把癱在了桌子上。

“您這是乾什麼?”伯頓問道。

“嘿。”村長老頭討好的笑了笑,說道:“各位冒險者大人,你們看這裡有沒有什麼,比較值錢的東西,各位想要的東西嗎?”

“我們是來拿酬金的,不是到你這裡來買東西的。”伯頓皺起了眉頭,不滿的說道。

“是,是,我知道。”村長老頭點著頭,哀聲歎氣的說道:“不過這也是沒辦法啊,我們村已經將所有的錢都湊到一起了,不過也才這點。”

一邊說著,村長老頭一邊將一個大布袋扔到了桌子上,布袋的口子鬆開,從裡麵滾落出許多顏色不同的硬幣,大部分是黑色的鐵幣,還有許多銅幣和銀幣,而金幣隻有寥寥幾枚的樣子。

“這已經是我們村子裡全部的財富了,不過我知道,還不夠,還差許多呢。”村長老頭擺出一副又可憐又無奈的樣子,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伯頓先沒有說什麼,而是開始默默檢查那些硬幣,半晌,他終於說道:“這些錢,頂多可以算你們73枚金幣,那麼剩下的呢?”

伯頓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費倫大陸上,錢幣的價值並不是同一的,例如銅幣的薄厚,銀幣的大小,金幣的含金量,還有貴族私鑄的錢幣,和國家鑄造錢幣的區彆,不同國家錢幣價值的差異,這是一門非常複雜的學問。

不過整體而言,鐵幣、銅幣、銀幣和金幣之間的兌換比例,還是1金幣=10銀幣=100銅幣=500鐵幣。

“剩下的,就是這些、這些,還有她。”

村長老頭無奈的苦笑了一下,指了指桌上那些零零碎碎的破爛,還有那個被領進來的小女孩。

伯頓深吸了一口氣,一巴掌拍塌了他麵前的桌子,桌麵上那些零零碎碎的破爛,散落了一地。

“您在和我開玩笑嗎?”伯頓語音低沉的說道。

二十三章 捷西

“您在和我開玩笑嗎?”伯頓語音低沉的說道。

“不,當然不是……我們怎麼敢……但這真的是沒辦法啊!”村長老頭一下子竄到了牆角,還不忘小聲的爭辯著。

“我們要的是金幣,不是這些被精心包裝的破爛,也不是沒人要的野孩子。”伯頓裝出凶神惡煞的樣子,用巨熊一般的聲音咆哮著。

“小點聲,你嚇到小孩了。”可能是伯頓說的某句話不好聽,惹得菲利克斯不高興了,她用手肘捅了捅伯頓,然後指了指那個十二三歲的小女孩,問道:“她是怎麼回事?”

村長老頭看見伯頓沒有繼續發怒,明顯的鬆了口氣,然後解釋著說道:“她是我們村裡的小孩,自願成為奴隸,補償村子所欠下的債務。”

“自願?”伯安冷笑了一下。

村長老頭說出的這些話,大概連他自己都不相信吧,自願當奴隸什麼的,世界上有人會那麼蠢嗎?

村長老頭尷尬的笑了笑,然後說道:“真的是她‘自願’成為奴隸,這可不是我們逼她的。”

夏米爾四人哪裡會相信他的鬼話,菲利克斯對那個小女孩招了招手,說道:“過來,讓姐姐看看你。”

小女孩低著頭,乖巧的走了過來。

“你知道奴隸是什麼嗎?”菲利克斯問道。

“知道。”

“你知道奴隸的生活是怎樣的嗎?”菲利克斯皺著眉頭說道:“變成了奴隸,你就被當做一件物品,牲畜,而不再是人,可以被主人隨意買賣打罵,甚至連殺死,都不用受到懲罰。”

其實按照安姆的法律,無故殺死奴隸,還是需要罰款的,不過也僅僅是罰款而已,跟不懲罰也沒有多少區彆。

小女孩聽到了菲利克斯的話,身體害怕的顫抖了起來,不過還是堅定的說:“這些我都知道。”

“那你為什麼,還自願變成奴隸。”菲利克斯奇怪的問道。

小女孩先是沒說話,而是將衣服挽了起來,露出她那纖細白嫩的手臂,上麵滿是一道道紅色的傷痕……

菲利克斯驚訝的張了張嘴巴,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小女孩手上的傷痕,問道:“還疼嗎?”

小女孩依舊沒有說話,而是挽起了衣服,露出另外一條手臂,同樣滿是傷痕,最後她乾脆將上身的衣服全部卷了起來,露出了前胸和後背,那瘦骨嶙峋的身體上,有著數塊紫黑色的瘀痕。

“是他們逼你的?”菲利克斯對小女孩問道,然後向著村長老頭怒目而視。

“這不是我們乾的。”菲利克斯的目光猶如實質一般,村長老頭往後躲了一下,然後叫屈著喊道。

“這真的不是我們乾的。”村長老頭的一個兒子站了出來,說道:“捷西身上的傷,是她的叔叔嬸嬸打的,根本不關我們的事。”

“到底怎麼回事?”伯頓問道。

村長老頭苦笑著,解釋了一下。

原來捷西原本是個孤兒,父母都意外死掉了,被他的叔叔嬸嬸收養,本來是打算做童養媳的,這事很正常,在費倫大陸是很常見的事情。

可是後來發生了意外,捷西叔叔嬸嬸的獨子,有一次和捷西一起跑出村子外麵去玩,然後遇到了狼群,過程怎麼樣沒人說的清楚,反正最後是隻有捷西一個人回來了。

失去了孩子的叔叔嬸嬸,從此就恨上了捷西,每天飯不給吃飽不說,還不停的虐待她,最近甚至不知從哪聯絡了兩個奴隸商人過來,要不是價錢還沒有談攏,早就把捷西賣到奴隸市場或者妓院裡麵去了。

這次村裡雇傭冒險者,對付地精,村裡每家每戶都要拿出積蓄來。

捷西的叔叔嬸嬸舍不得他們的積蓄,索性就直接把捷西給交了出來,打算當做報酬,送給冒險者,也就是夏米爾四人。

最後,村長老頭無奈的說道:“這些都是他們的家事,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要是真看捷西可憐,以後就對她好點,我這裡代她謝謝你們了。”

菲利克斯低頭看了看捷西,問道:“你自己呢?你願意跟我們走嗎?”

捷西點了點頭,說道:“願意,隻要能離開這裡,即使變成奴隸也無所謂,我再也不想呆在這裡了。”

伯頓看著這幅情景,歎了口氣,說道:“這個女孩歸我們了,你們開價多少?”

無論是善心還是善舉,這女孩畢竟是作為奴隸賣給夏米爾幾人的,總要有個價格。

“這個……80枚金幣,你們看……”村長老頭小心翼翼的說道。

“你說呢?”伯頓的拳頭握得嘎嘎直響,嚇得村長老頭心虛不已。

“哦,80枚金幣確實太貴,就40枚金幣吧,無論怎麼說,她還是個處女呢,也值這個價錢。”村長老頭說道。

其實捷西叔叔嬸嬸,找來那兩個奴隸商人,最高隻肯開價15枚金幣,要不然他們早就把捷西給賣了。

“……”伯頓盯著村長老頭,沉默了片刻,終於還是點了點頭。

“就這個價錢吧,剩下的酬金怎麼算,你們還打算再賣幾個小女孩嗎?”伯頓問道。

“哪能啊,我們村一共就這點人。”村長老頭賠笑著,指了指地上那些零零碎碎的東西,說:“你看這些,有沒有……”

“這些破爛?”伯頓不削一顧的說道。

“天地良心啊,這些可是我們村挨家挨戶的傳家寶,如果不是各位冒險者大人,為我們鏟除了作惡多端的地精,我們怎麼可能輕易拿出來。”雖然村長老頭在那裡賭咒發誓,但他拿來的那些瓶瓶罐罐,怎麼看都是一些破爛而已,實在無法引起夏米爾四人的興趣。

“這麼看來,你們村子還真是挺窮的,什麼破爛都當成傳家寶。”夏米爾在旁邊諷刺了一句。

“各位冒險者大人,這些可真不是破爛啊!”村長老頭激動了起來,指著一把看起來很舊,插在劍鞘中的長劍說道:“這是一把被詛咒的寶劍,據說隻有真正的英雄才能使它出鞘,我們村子裡沒有一個人能將它拔出來。”

無法拔出的寶劍!

夏米爾聽得一驚,難道是傳說中的石中劍?

伯安聽了村長老頭這樣說,好像也有了些興趣,將那把長劍從村長老頭手中搶了過來。

伯安畢竟是高級戰士,力量不是那些麵黃肌瘦的農夫可以比較的,所以當她深吸一口氣,做好準備,用出最大力氣時,便“嘡啷”一聲,從那把劍鞘中拔出了——半截布滿鐵鏽的破鐵條。

“劍刃和劍鞘都鏽到一起去了,當然拔不出來了。”伯安不屑的將兩塊廢鐵扔在了地上。

村長老頭趴在地上,看著斷成兩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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