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探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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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晨,夏米爾在伯頓如雷鳴般的呼嚕聲中,從木板床上爬了起來,隻覺得渾身肌肉酸痛,比之被伯安的魔鬼訓練之後也不遑多讓。

環境艱苦啊,與夥伴一起,浪漫的冒險什麼的,全都是騙人的,天天風餐露宿,皮膚早就退化的像老樹皮一樣了,哪還有什麼帥哥美女啊!

吃早飯時,村民提供的那黑乎乎的蔬菜餅,讓夏米爾倒足了胃口。

伯安麵無表情地,將自己的那份早餐吃了下去,也不知道是真的不在意,還是強忍著不表現出來。

菲利克斯倒是很灑脫,把自己那份早餐往伯頓麵前一推,她自己隻吃了一些隨身帶的水果和堅果,便不再吃了,倒是很有精靈的飲食風格。

伯頓將自己和菲利克斯的早餐都給吃了,不過看起來還是不夠的樣子,又瞄上了夏米爾的那一份。

夏米爾看了看自己那份惡心的蔬菜餅,又看了看伯頓那憨厚的笑容,很果決的學著菲利克斯的樣子,將自己的那份早餐推到了伯頓麵前。

“這裡的飯菜不是很合我胃口,你幫我吃吧。”夏米爾說。

“啊,那我就不客氣了。”伯頓拿過了夏米爾的早餐,幾口塞進了嘴裡。

不過即使是吃了三個人的食物,夏米爾還是覺得,相比起伯頓那肥碩高大的身材,這點蔬菜餅實在是少了點。

吃過早餐,夏米爾終於開始了真正的冒險之旅,與伯安一起,前往那片地精盤踞的無名樹林。

費倫的地精,和夏米爾印象中那種野狗大小,綠色皮膚,尖鼻大眼的小怪物關係不大,如果要形容他們的形象的話,倒更像是比較瘦弱一些的半獸人。

同為綠皮膚,長相醜陋的類人型怪物,費倫的地精身高普遍在1.5米以上,尖牙利齒,身手靈活,雖然智商不高,但是性格凶悍,平均戰力要在村子裡的民兵之上,甚至有個彆名為熊地精的特殊品種地精,比普通地精更加強壯高大,戰鬥力差不多能夠與有粗淺武技的精銳士兵持平。

作為夏米爾一行人向導的,是村子中的獵人,不過他也僅僅將夏米爾一行人領到那片樹林之外,便不肯在前進了,無論說什麼都不願意進入樹林。

他這樣的行為,讓伯安很不滿,不過卻也無可奈何。

這片樹林雖然不大,不過卻也不小,不熟悉的人冒然進入,很容易就會迷路。

如果僅僅是迷路還好,樹林不大,多走一天半天的也就出來了。

但現在的情況卻不行,樹林中有地精的老巢,也許還會有陷阱和伏兵,如果在沒有準備的境況下受到突襲,即便以伯安的實力,也很難保證自己不會受傷。

如果伯安受傷,夏米爾的戰鬥力基本可以忽略,伯頓和菲利克斯失去了保護,無法專心施法,同樣難以發揮最大實力。

雖說陣亡的可能性不大,不過被一群地精弄得灰頭土臉,狼狽不堪,怎麼說也不是件光榮的事情。

看著獵人那油鹽不進的樣子,連夏米爾都想上前打他一頓,不過伯安也僅僅是在勸解無效後,歎了口氣,便放那獵人離開了。

“那個家夥真是混蛋,把我們丟在這裡就不管了,我們可是在幫他們戰鬥啊!”夏米爾憤憤不平的說道。

“他也僅僅是害怕罷了。”菲利克斯勸解道。

“不要再在那個家夥身上浪費精力了,他走了也好,少了個拖累。”伯安將她的雙刀從劍鞘裡抽了出來,然後安排道:“我在前麵探路,伯頓居中則應,菲利克斯準備神術,夏米爾殿後,大家都小心一些,彆在陰溝裡翻了船。”

幾人應了一聲,按照分工站好隊形,然後慢慢向樹林內部前進。

樹林裡麵的樹木稀稀落落的,倒也不是很影響視野,不過荒草叢生,難保不會有地精或野獸埋伏在裡麵,所以幾人一直保持著警惕,前進了大概半個多小時,仍沒看到半個地精的影子。

突然,前麵探索的伯安抬起了右手,示意後麵幾人發現了情況。

夏米爾如同伯安所教的那樣,先觀察了一下四周,確定周圍都沒有危險之後,才來到伯安身邊,查看伯安所發現的目標。

伯安蹲在一個草叢後麵,指了指前方不遠處的林間小道,那裡有十幾個地精,貌似剛剛狩獵回來,還扛著一頭雄鹿和——一個死人。

開始時,夏米爾看到那具屍體,還以為隻是昏迷而已,倒也沒有太在意,直到他看到那不自然扭曲的脖子和死不瞑目的雙眼時,才確定那個人已經死了。

“大概是誤入樹林的旅人,不小心被地精抓到了……”伯安在夏米爾耳邊小聲解釋道。

“沒想到這群地精還真吃人啊!這群地精是哪跑來的,這麼野蠻。”伯頓因為體型太大,樹叢藏不下他,便索性趴在了地上。

“皮膚是黃綠色的,眼睛也很正常,好像不是從地底世界遷移過來的。”菲利克斯仔細觀察了一下,分析說道。

夏米爾左右看看,貌似看到死人會不適應的,隻有他一個人而已。

哎,白做這麼長時間鬼了,連活人都比不上。

“地精不是早就不吃人了嘛,它們抬個死屍乾什麼?”夏米爾好像很天真的問了一句。

“雖然地精大部分是文明的,不過還是有許多野蠻的啊!”菲利克斯感歎了一句。

“地精不吃人,不是因為不想吃,而是因為不敢吃。”伯頓小聲給夏米爾解釋了一下,說:“現在大部分地精已經學乖了,知道吃文明生物會惹來麻煩,所以不敢吃,或者不敢明著吃,但在荒山野嶺沒人的地方,自己偷偷吃的倒也有一些。”

這時候,那十幾個地精中,領頭的一個地精劍士突然停了下來,拱著鼻子四處聞了一圈,好像發現了什麼。

“我們在上風,好像被他們發現了……”伯頓說道。

“怎麼辦?”夏米爾和菲利克斯一起看向伯安。

“伯頓用魔法飛彈,砸暈那個領頭的,然後夏米爾跟我一起衝,菲利克斯掩護伯頓施法。”伯安迅速安排戰術,然後自己率先衝了出去。

夏米爾無奈,隻好也站了起來,用短劍磕開了一根被投擲過來的長矛,然後跟在伯安的身後一起衝了出去。

領頭的地精劍士嚇了一跳,它大喊了一聲,然後在彆的地精沒反應過來之前,率先迎上了衝鋒在前的伯安。

這個地精反應雖然很快,但是運氣卻不怎麼好,就在他將全部注意力放在伯安身上的時候,不知哪裡突然飛出了一個魔法飛彈,瞬間將他砸了個跟頭,摔的頭暈眼花的。

魔法飛彈僅僅是一級魔法,速度不快,隱蔽性不強,準確度也不高,好在攻擊力還有些,被擊中的目標,相當於被鐵錘重擊了一次,防禦差些的至少要斷幾根骨頭。

這個地精劍士實力一般,被魔法飛彈擊中後,要在地上趴上好久才能再站起來,可是伯安就在他近在咫尺的位置,哪裡還會給他恢複的機會,瞬間便搶上前去,一劍削掉了這個地精半個腦袋。

與此同時,夏米爾速度也不慢,很快迎上了一個想要上前救援的地精。

這地精的裝備,要比領頭的地精劍士差上很多,僅僅穿了一件布甲,關鍵位置掛了幾塊木片,像是鎧甲的樣子,至於防禦力嘛……嗬嗬!

這隻地精的武器是一根長矛,毛尖是鐵的,不過鏽跡斑斑,雖然看上去不是很鋒利的樣子,不過如果被刺傷的話,卻有患上破傷風的危險。

夏米爾與那隻地精一遇上,便被迎麵刺了一槍,雖然看上去凶神惡煞的,不過經過伯安的訓練之後,夏米爾對於這種毫無章法的攻擊,已經可以輕鬆應對了。

在地精提身,準備發力的時候,夏米爾就已經猜出了他的攻擊路徑,所以向旁邊退了一步,正好讓開了這隻地精的發力點,讓地精的攻擊雖然費了好大力氣,卻根本刺不到人。

之後一招,夏米爾便輕鬆了許多。

這隻地精畢竟沒有學過格鬥技巧,不懂得發力時,要出七分,留三分的技巧,所以第一槍刺出去,便退不回來了,正好讓夏米爾尋到偌大一個破綻,近身欺壓上來。

地精看到夏米爾近身,便拿槍當棍子用,一棍子橫掃過來。

奈何此時發力不穩,根本沒有幾分力道,被夏米爾用短劍沿著槍杆,一瞬間削了過來。

此時,如果學過格鬥技巧的人,都應該先放棄兵器,躲開夏米爾的攻擊再說。

可是地精就憑著一股凶猛的狠勁作戰,說什麼也不願意放棄手中的武器。

這樣的固執,下場就很慘了,夏米爾的短劍雖說不是什麼神兵利器,但也算鋒利,那麼快的速度之下,在夏米爾本人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那地精雙手十根手指頭,已經被削掉了七八根。

這種情況下,地精手中的長矛自然是拿不住了,當的一聲掉在地上,而那地精將血肉模糊的雙手放在眼前,疼痛的哀嚎聲驚天動地。

地精的血濺到了夏米爾的臉上,一瞬間的戰鬥讓夏米爾有些驚慌。

地精仰天哀嚎的慘象,嚇得夏米爾不由自主的向後退了一步。

這是……戰鬥?

那地精突然不叫了,而是用一種極度怨恨的眼神看著夏米爾,飛身撲了上來。

地精的身高雖然不算高,但比起作為半身人的夏米爾來說,卻還是要高上一頭的。

此時地精撲上來,夏米爾隻覺得一陣陰影向自己壓來,在腦袋還沒想好如何應對的時候,身體卻率先行動起來,手中的短劍前舉刺出,先是從地精的嘴巴裡進入,然後又從地精的腦後透了一截出來。

等夏米爾回過神來的時候,隻看到那隻地精嘴裡咬著自己的短劍,不斷有血噴出來,眼睛仍然睜得大大的,身體壓在夏米爾麵前一顫一顫的。

死了?

殺人了,我殺人了!

不對,著不是人,不過是一隻怪物罷了。

可這也是智慧生命啊,會哭會笑,有親人有朋友。

可是……

“嘭。”一支投向夏米爾的短矛,被撲過來的伯安砸開。

伯安依舊是那副蠻不講理的樣子,上來就是一腳,將夏米爾踢了個跟頭。

“混蛋,老娘在前麵拚死拚活的,你倒躲在這裡偷懶!”伯安一邊罵著,一邊將一隻衝過來的地精刺穿了心臟,然後又再次向另一隻地精迎了過去。

隻是這麼一會功夫,十幾隻地精已經被伯安一個人殺得七零八落,僅剩的兩隻地精正在向草叢裡麵逃去,可是他們逃跑的方向沒選好,那裡早就有伯頓守著了,基本上不用看也能知道結果。

夏米爾看著仍然串在劍上,死不瞑目的地精,一腳將它踢倒在一邊。

“殺了就殺了,又能怎麼樣,你還能站起來咬我啊?”說完這句話,夏米爾一口痰吐在地精的屍體上,然後向伯安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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